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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新的天国
倡议下,就通过了著名的《宽容法》。其中有这样一段,很出色,

    “由于宗教对思想的高压统治在所及的范围内常常产生有害的结果,为了本省份政权的安定,为了保护居民相互之间的友爱和团结,特此决定,任何人不得以宗教或宗教信仰为理由,对本省所有信仰耶稣基督的人进行干预、骚扰和迫害。”

    在一个耶稣会会士掌管重权的国家里,能够通过这样的法案,这显示了巴尔的摩家族的杰出政治能力和非凡的勇气。这种宽宏大度的精神深受来访者的赞扬。后来,一伙外逃的清教徒推翻了马里兰的政权,废除了《宽容法》,以自己的《关于宗教的法案》取而代之,它给予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以宗教自由,但天主教徒和圣公会教徒却除外。

    幸运的是,这个反动的时期并不长。一六六○年,斯图亚特分子重新当权,巴尔的摩派的人也重掌马里兰的大印。

    对他们政策的又一次攻击来自另一边。圣公会教徒在本国获得了完全胜利,因此硬要让自己的教会变成所有移民区的官方宗教。卡尔弗特家族继续奋战,但他们看到要把新移民者吸引到自己一边是不可能了。经过整整一代人的斗争,这次试验宣告终止。

    新教徒胜利了。

    专横也占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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