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4
作罢。所以我想求得进一步团结的事,那时不便谈。
4月曾往潢川,往长沙等处,5月曾往南阳、镇平等处,6月曾入川往返于重庆成都。跑来跑去,无非为了抗战,第以其中事情叙起来太烦,均从省。现在只记一记7月的国民参政会。
在前叙国防参议会时,已论到国民参政会。因有前次提到的三点困难不易解决,人数时有增改,产生不由选举,职权只备咨询。第一届人选发表,舆论尚表满意。第一次开会,各党派互相约定要会内保持一致,故团结精神很充分。其后,此种精神便一次不如一次。第一届延到廿九年底为止,第二届产生。二届人数又有增改(初公布增至二百二十人,临时又增多二十),但党外人数(其他党籍或无党籍者)则显著减少,所增多为党内人士。一个并无决定之权的机关,并不需在表决票数上竞争,这样增减宁有必要?而当初国防参议会务以党外者在野者为主的精神,遂不可见。
现在不欲作何评量,略述我在会内一点经过,以存客观事实。
我在第一次参政会上,提有一个建议案,三个询问案。那一个建议案是请政府召开战时农村问题会议,并于政府设置常设机关,其原文录后:
(理由)中国自1930、1931而后,农村急剧崩溃,除1936年以全国农产丰收,市价又不坏,稍得喘息外,问题之严重未解,而大战遽起。此时国家抗战,所需人力物力,既无不责之于乡村,乡村负担加重若干倍,而农产或以贸易停顿不得输出于外,或以运输困难而滞销于内,正苦无负担之力。此为农村战时最大问题之一。又地方制度(尤其省县以下),自清末以来日在纷更,迄未确立。自治固不能谈,即官治亦且难言。加以数十年来受西洋影响,无论政治教育经济,皆使人才钱财集中都市。都市有拥挤充斥之患,而内地乡村空乏,几同一片荒原沙漠;即下级行政机构之不能充实健全自属当然。此时国家百事责之地方,地方一切归于乡村。乡村无力负担是一个问题,办理不善是第二个问题。例如兵役问题其最著者也。在上级政府嫌其质量两差;在中级(专员县长)已竭蹶万状;在乡村则扰乱痛苦直匪言可宣。不独痛苦,抑且前途危险之至!此为战时农村最大问题之二。国家抗战既依靠于农村,农村问题严重如此,岂容忽视!拟请行政院召开战时农村问题会议,集合了解下情之人详加讨论,亟筹整理补救之方。
会议后所以必须更有常设机关者,以一次整理未尽得宜,下情必须不断了解,此其一。农村问题,关涉许多方面,虽在政府各有职司其事者,而互相间联络不够,必须加以推动,使其常得商讨设计,而后分别执行,庶乎事业可举,此其二。
(办法)战时农村问题会议由行政院或军事委员会召集之,其组织及工作进行应注意下列各点:(下略)
我此一提案,所以录原文于此者,以见内容平常,并未能替农民说话,而仍是为国家为政府设想,政府实不必害怕。果能实行,则上下之情得以稍通,乡村实际好处却不小。同时各部门各机关互得配合联络,一切事业才得进行起来,于工作效率关系亦大。原案经审查会修正(增加与会人员)通过,送经大会照案通过。秘书处咨送政府,经国防最高会议发交行政院核议。行政院又交经济部核复。经济部翁部长文灏、何次长廉,私人请我商谈一度后,具复行政院认为事实可行。行政院又照样具复于国防最高会议。国防最高会议亦曾将经济部行政院的核议可行,通知国民参政会秘书处。但除公文往来复去而外,事实上并无下文。——此会经廿七年到廿八年,又到廿九年,以至三十年(1941)的今天,还没有召集。
此外之三个询问案,第一案大意如下:
查抗战建国纲领第十八条,有以全力发展农村经济之文,此诚当前首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