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7
(料定宪政不会实现)。在大家亦并未忘了统一,大家意思求宪政即是求统一,未尝有二;我则认为要从统一到宪政,而不能从宪政到统一,所以我对于宪政运动不如对于统一运动之热心。统一运动入手处,在先谋第三者之联合,我专志于此,宪政运动便没有参加。
好在大家朋友并不怪我的偏执。而且对于第三者之联合,早有此意,不待我发动,已在洽商中。经彼此聚议好多次之后,一面确定这一组织的名称为“统一建国同志会”,一面通过本会信约十二条文。原文照录于次:
统一建国同志会信约:
一、吾人以诚意接受三民主义为抗战建国最高原则,以全力赞助其彻底实行,并强调“国家至上,民族至上”。
二、吾人以最纯洁的心情,拥护蒋先生为中华民国领袖,并力促其领袖地位之法律化。
三、吾人认定:中国今后惟需以建设完成革命,从进步达到平等,一切国内之暴力斗争及破坏行动,无复必要,在所反对。
四、吾人相信:中国今后需为有方针有计划之建设。此建设包括新政治,新经济乃至整个新社会文化建设而言,且彼此间须为有机的配合。
五、吾人承认今日较之以前已进于统一;但为对外抗战,对内建设,吾人要求为更进一步之统一。今日之统一,非出于武力,而为国人抗日要求之一致所形成。今后仍应本此方向以求之;务于国人之意志集中,意志统一上,求得国家之统一。
六、吾人主张宪法颁布后,立即实施宪政,成立宪政政府。凡一切抵触宪法之设施,应即中止,一切抵触宪法之法令,应即宣告无效。
七、凡遵守宪法之各党派,一律以平等地位公开存在;但各单位间应有一联系之组织,以共同努力为国是国策之决定与推行。
八、一切军队属于国家;统一指挥,统一编制,并主张切实整军,以充实国防实力。
九、吾人不赞成以政权或武力推行党务,并严格反对一切内战。
十、吾人要求吏治之清明,而以铲除贪污节约浪费为其最低条件。
十一、吾人主张现役军人宜专心国防,一般事务官吏宜尽瘁职务,在学青年宜笃志学业,均不宜令其参与政党活动。
十二、吾人主张尊重思想学术之自由。
(此十二条宜与后来民主政团同盟纲领十条对勘,而参求其异同所在)
此十二条文,最初起草的有章乃器、左舜生诸先生。左先生并负汇集各方意见之责。我于其中,亦参加一些意见,并于末后与沈钧儒先生、左先生等共负审查之责。经大家通过后,即作定。
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
第50节 抗战以来自述(21)
这一组织,口头说明(文字上不便规定)是中间性的,是第三者地位。国民党和共产党当然不请他参加,但间或有国民党籍,而实际另属一派的,如沈老先生和张申府先生等,则在内。又参加的非必代表一党一派,无党无派的个人,如张表方先生(澜)、光明甫先生癉等各位,亦都参加。又参加的,固以参政员居多数,而非参政员的亦正有其人,如章乃器先生便是。以党派而论,则凡在参政会中有人的,全在内。不过国家社会党的罗隆基、胡石青、罗文干三先生参加,而张君劢先生却没有在内。
组织确定,为免滋误会起见,同人咸主以本会信约十二条,托王世杰、张岳军两先生代为转呈最高当局,并推定黄炎培先生和我两个人代表面陈一切。黄先生将文件手交王、张二公,请其代约谒见日期。隔多日,蒋公约去见面时,则黄先生已因公赴泸州,只得我一个人去见。
我见蒋公时,张岳军、王世杰两先生皆陪座。我说明本会成立动机,是受党派问题刺激,而以求大局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