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7
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
第52节 抗战以来自述(23)
十二、总结全文
以上共分十一节,将我个人自抗战以来的事自述一遍。第十一节,上年4月间的—提案,若再叙下去便是第一节,本年2、3月间的一段经过。首尾如环之相扣,所有前后情节,乃至日期顺序,都可在全文中寻清楚。现在临了特地说几句话,作一总结。
我努力的是什么?大约看了全文的自然明白,无待赘言。现在要说的,就是凡我在抗战中努力的事,其实都是抗战前一向所努力的。再则,就是将来抗战完了后,我要努力的事仍不外此。
先讲抗战前我一向努力的事。我努力的是乡村建设,人人皆知。乡村建设的内容,不外唤起民众,组织民众,训练民众;总而言之,就是发动民众。抗战中的发动民众,是在以民众配合军队,以后方配合前方;总而言之,是为了抗战。抗战前的发动民众,是在启发民众力量,作根本建设工夫,向着新经济新文化新政治而前进;总而言之,是为了建国。然而抗战前,虽侧重根本建国工作,同时早就准备抗战;此为上文所曾叙及者。抗战中,虽以对外抗战为主,同时亦正离不开根本建国工作。所以前后并没有大差异。
在南京我起草了《非常时期乡村工作计划大纲》,而未能做;在四川我拟了改善兵役种种计划和建议,而未能做。——这大都是为后方设想的。在徐州小驻时,曾为山东乡村工作同人同学写一册《抗敌工作指南》,亦没有发生多大效果;则是为前方或敌后设想的。其起首一段,将抗战前工作抗战中工作性质无异,联系不分,指示甚明,摘录于此,以备参考。
乡村工作,在平时其目标为建设新社会,完成中国革命。但在今日,则应转移其目标于抗敌;于抗战之中,进行新社会之建设。此为总目标。在此总目标下,则以敌人征服我者有四大步骤,从而对抗,亦有四项目标。兹分别指点于次:
一、敌人对我第一步计划为军事的占领。故抗敌工作第一目标,应为对抗敌人,使不能达到其军事目的。在国军作战地区,则发动民众武力,组成游击队,与正规军相配合,相策应,并担负谍报、向导等工作,以求保卫乡土。在敌人已经占领地区,虽不得正规军配合策应,亦应相机为破坏敌人,牵制敌人,妨碍敌人种种工作。大之可以部分收复失地,小之使敌人不得遂行占领。
二、敌人对我第二步计划为政治的统治。故抗敌工作第二目标,应为对抗敌人及其傀儡政权(如维持会,或伪县长等),使不能达到其政治目的。在敌人傀儡政权势力所及之地区,例如铁路沿线,或公路沿线之城镇等,应有秘密组织,消极抵抗,乃至进而予伪政权以种种破坏打击。在敌人未成立傀儡政权之地区,或虽已成立而其势不能及之地区,应斟酌情形,或形成某种方式之地方自卫自治力量,或树立代表民众之临时政权。总求安定社会秩序,俾农业得如常生产,农民得如常生活,消极的可以不接受敌人统治,积极的能为游击队作根据地。
三、敌人对我第三步计划为经济的榨取。故抗敌工作第三目标,应为对抗敌人,使不能达到其经济目的。此要在使乡村社会趋向团结组织,依其组织的力量,解决经济生活上种种问题(如缺乏煤油,便商量着设油坊,缺乏辅币,便商量着存积粮食,以粮食为标准,发行辅币),达到乡村自给自足的企图,而使敌人不得遂行其种种计划(不能收买农产,不能行使伪钞,不能推销敌货,不能布置经济侵略机关)。
四、敌人对我第四步计划为灭亡我民族文化。故抗敌工作第四目标,应为对抗敌人,使不能达到其亡我之最后目的。此要在激发民族意识,认识民族精神之所在,而服膺勿失。凡其一切毁灭我文化之所为(如提倡日语日俗,改订教科书等事),均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