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心灵的规则
引言
人们长期被一种错误的信念所限制--经验的各种对象决定了科学,即知识取决于经验。但作者强调,知识的获得有赖于心灵的使用。心灵,即“认识力量”,是单一的,因而它不论使用于什么样的对象,获得的知识都是一个种类。正确地使用人的认识能力,就能获得真理和确定性,否则便会陷入谬误。凡是精神健全的人都具有分辨真理与谬误的自然能力,这是一种“理性的自然之光”。当然,我们并不认为任何人仅凭这套规则就可以发现新的真理。人们除了在自身中具有天生的精神能力外,还需要长时间的自我训练的见习期。如何自我训练?这部手稿阐述了不同于传统的另一种方法。尤其是它突出了人的天赋理性,把认识世界的权利从教会和神学家那里夺了回来,给读者以强烈的感受。
原则一
研究的目的,应该是指导我们的心灵,使它得以对于(世上)呈现的一切事物,形成确凿的、真实的判断。人们的习惯是:每逢他们看出两个事物有某种相似之处,就在内心判断中,把对于其一的真实理解同等施用于该二事物,即使两者之间的区别也在所不顾,这样,人们就错误地把科学和技艺等量齐观。殊不知科学全然是心灵所认识者,而技艺所需要的则是身体的特定运用和习惯。同时,人们也注意到:单个的人是不可能统统学会全部技艺的,只有从事单一技艺者,才较为容易地成为出色的技艺家,因为同一双手从事单一行当甚为方便。既适应田间作业,又善于弹西塔尔,或者还适应其它种种职司,就不那么方便了。于是,人们曾经认为科学也是这样,便按照各门科学对象的不同而加以区别,一度以为必须逐一从事,与此同时,其它各门科学则舍弃不顾。这样,他们的希望就完全落空了,因为,一切科学只不过是人类的智慧,而人类智慧从来是独一的、仅仅相似于它自己的,不管它施用于怎样不同的对象;它不承认对象之间任何差异,犹如阳光不承认阳光普照下万物互相径庭;所以,大可不必把我们的心灵拘束于任何界限之内。既然正如运用某一单一技艺时的情况一样,对一种真理的认识并不使我们偏离对另一真理的揭示,相反,协助我们去揭示。当然,我觉得诧异的是:大多数人极其细心地考察各种植物的特性、各个星球的运行、点铅成金之术,以及诸如此类分科的对象,却几乎没有一人想到这里涉及的是良知,或者说,人皆有之的智慧,而其它一切之所以值得重视,与其说是由于它们自己,不如说是由于它们对此良知或智慧多少有所贡献。
因此,我们提出这一原则并把它定为第一原则,不是没有道理的。既然最使我们偏离探求真理正道的,莫过于不把我们的研究引向这个普遍目的,而引向其它目的。我说的还不是那些邪恶的可谴责的目的。例如虚假的荣耀和可耻的私利十分明显,矫揉造作的推理和迎合庸人心灵的幻觉,比起确凿认识真理来,所开辟的道路便捷得多。我要说的是某些诚实的可赞扬的目的,因为它们往往更为狡猾地欺骗我们,仿佛我们研究科学是为了有利于生活舒适,或者有利于静观真理而获得乐趣,虽然这几乎是人生中惟一不掺杂质的幸福,惟一不受任何痛苦惊扰的幸福。因为,尽管我们从科学那里可以合情合理地期待获得这些果实,其实,只要我们在研究的时候略加思考,便可发现它们常常促使我们舍弃许多为认识若干其它事物所需的事物,既然乍看起来,后者比较不那么有用,不那么值得注意,因此,我们必须相信,一切科学彼此密切联系,把它们统统完整地学到手,比把它们互相割裂开来,更为方便得多;因此,谁要是决心认真地探求事物的真理,他就必须不选择某一特殊科学:因为,事物都是互相联系、彼此依存的;他必须仅仅着眼于如何发扬理性的天然光芒,--并不是为了解决这个或那个学派纷争,而是为了在人生各个场合,让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