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世界(论光和论人)
后,哲学家们所讲的运动具有奇特的性质。所有其它事物只是为了维护自我而奋争,都有一个完美的结果。与之不同的是,他们认为运动没有除静止之外的其它终点或目标;与自然界的所有规律不同,运动是心甘情愿地去实现自我毁灭。与此正相反,我按照相同的一些自然规律所假定的运动,通常具有在物质中所发现的所有性质和各种倾向,包括那些经院哲学家们所称的Modos Etentia Rationis Cum Fundamento Inre(在事物中所发现的思想模式和实体)以及Qualitaters Reales(它们的quot;真实的性质quot;,在这一点上我坦白地承认,没有发现运动有比其它事物更多的真实性)。第二个规则是:我假定当一个物体挤压另一物体时,它不能给另一个物体所运动,除非它在同一时刻失去了与其一样多的运动;一个物体不能夺走另一个物体的运动,除非前者的运动本身获得了同样多的增加见《原理》第二部分第四十条,第三个自然规律。。这一规则与前述规则一样,与我们全部的观察所见非常吻合。在那些观察中,我们看到一个物体开始或停止运动是因为它被其它物体推动或阻止。通过上述规则,我们解决了经院哲学家们的难题。一块被扔出的石头在离开手后为什么还会继续运动?经院哲学家们在力图解释这一问题时遇到了困难。然而反之,我们会问为什么石头不继续永远运动?理由很容易给出。谁能否认是石头运动于其中的空气产生了某些阻力?石头在空气中穿行时我们能听到声音;扇扇子或在空中移动其它轻而大的物体时,能通过手中的份量感觉到空气在阻碍它们的运动,而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保持它们的运动。但是假定我们不去按照第二个规则解释空气阻力的效果,只是认定:一个物体,它阻止其它物体运动的能力越大,所提供的阻力也就越多(可能就像我们首先要论证的那样)。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将遇到一个很棘手的难点,这就是为什么石头的运动,在碰到一个较软的、给予阻力较缓和的物体时,比碰到一个更硬的、给予阻力较强的物体时减弱得更多。同样地,我们也难于解释为什么在后一种情况下,石头一碰到阻碍就会立刻改变路线,而非因此而中断或停止运动。从另一个方面看,如果我们接受这个规则,那么就根本没有什么不易解释的难题了。这个规则告诉我们,某一物体的运动由于与其它物体的碰撞而受到延迟或阻碍,这种阻碍与后者的阻力大小不成比例,而其运动的变化仅与对后者阻力的克服程度和后者按照这一规则而吸收前者放弃的运动力的程度有关。
然而,我们在现实世界上所能看到的大多数运动中,并没有感觉到物体开始或停止运动是由于被其它物体所推动或阻止。但这并没有理由使我们认为这两个规则没有被严格地遵守。很显然,物体时常得到火和气两种元素的作用,这种作用总是在我们感觉不到的情况下也存在着(如上所述),物体仅从普通空气中也可受到这种作用,我们却不能感觉到。同样很显然,有时物体也可以将这些作用传输给周围的空气,甚至整个地球。而当这种作用在后者扩散时,我们也难以感觉到。即使我们在现实世界中所经历的任何事物看起来都与这两个规则中所包含的内容背道而驰,我仍然相信,我所阐述的推理是强有力的。在所描述的这个新世界里,我是不得已才进行假设的,因为要创立一个真理,或者只是希望去随心所欲地选择真理,我们必须发现比上帝的稳定和永恒不变更加坚实和有力的依据。
上帝是永恒不变的,始终以同样的方式行动,总是产生同样的效果,仅从这个事实我们就可以明白无误地得出这两个规则。假定上帝在创造物质的第一瞬间,就广泛地赋予了所有物质一定数量的运动,那么,然后我们必须要么承认它始终使物质维持着同样数量的运动,要么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