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法导论
,不但十足可以削减我们本性上的聪慧,也可以大量地剥夺我们听顺理性的本能。但是在我这样好几年研究人类社会的情形和结集若干经验之后,我终于决志拿我自己作为研究的对象,并利用我思想的一切能力,来选择我所应当遵循的途径。从事这种事业,使我收获颇大。然而如果我没有出国旅行,或抛弃书本,就不会有这样的成功。
第二段
我那时候正在德国。我之所以到德国去,是因为那里已发起了那现在仍在进行着的战争。当我由皇帝加冕大典回到军队里的时候,严冬的临到使我留阻在一个地方。在那里既然没有什么社交活动,也颇私幸没有任何杂虑和激动来搅扰我,我便终日独自匿身于一个设有火炉的房间里,聚精会神地审察我的思想,这时来到我脑海中的第一个思想是:由许多人执笔而章段不相连贯的著作,终不如由一个人写成的那么完善,例如我们看出凡是由一个工程师设计和建造的房屋,往往都是比那由几个工程师出主张的来得美观而合用,因为后者常不得不拿旧墙故壁,勉强供作并不出自他们原定计划之用的缘故。
同样,凡起初不过是小村邑,经过相当时间,而现在已变成了大城市的地方,若与纯由一个工程师专家自由设计,而在平原之上建造成功的大城市相比较,则其悬殊霄壤可想而知。当然,如果我均把其中的建筑物作个别的观察,古老城市和建筑物往往可以与现代城市里的建筑物两相比美,甚至超而过之。但是当一个人看到古老城市建筑物的情形:这里一大排房子,那里一小排房子,加上弯曲不直和大小不一的街道,他便会觉得那里的排列完全出于偶然,而不是出于有理性思想的人工设计。
虽然在一切时代中,各城市都有专门的官吏来统管一切私人房屋的建造,以便对于全城的美观有增无减,而结果终仍不能合于理想,由是人们可以知道若只利用别人的旧材料,工作之达于完善是如何地困难了。再者,我常想象到:有一些由半野蛮生活而慢慢演进到文明地步的民族,他们因受了特种罪案和争讼的痛苦经验,而迫于逐步地设立并改进他们的法例。由此之故,这些民族其制度文化,终远不如从一开始组织社会便可遵守那由智慧的立法家所订立的法制的一些民族,得以达到完善的境地。
这样,我们可知那持有由上帝直接设立之教规的宗教,与一般其它的宗教相比较,必有无可比拟的超越性。论到人事方面,我相信古时斯巴达(Sparta)的兴盛,并不是由于它法律的备臻完善,因为它实有许多条例非常古怪,甚至与道德相抵触。但是由于它一切律条制订纯出一人之手,因而同具一个目的,而得总束民心。根据这一切的理由,我就认为书本内所讲论的各种科学--至少那些根据悬想而无事实证明的科学理论--既然是逐渐地由许多不同的个人意见所凑成的,所以如与一个有天禀理性的人,以其自然和无偏见的判断力,由自己实地经验中所得到的简明推论来比较,自不免离真理更遥远了。再者,我们都是经过了由婴儿到成人的阶段,并且必然在其间某一时期受了本人欲望和家教师长两方面的支配,这两者的指使又常彼此矛盾,且或者都不见得很健全。于是我进一步决定:要我们的行使判断十分正确或坚实可靠,是几乎不可能的事。除非我们一出世便有成熟的理性,而且始终只遵循这理性而行,那我们的判断当然就要好得多了。
当然,通常我们不大会把一个城市里所有的房屋加以全部拆毁,而根据别一种的新设计另起炉灶,以求达到全市的美观。然而私人拆毁自己的房屋以图重新建造,以及为了避免日久坍塌,或根基动摇的危险,以致不得不把它拆毁,这却是常有的事。根据这个例证我就看出,如果一个私人为求弥缝及修正本国的缺陷,而竟想根本改变它,或全部摧毁它,那自然是颠倒错误的举动。同样,我们也不能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