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内容提要
维森小姐聘请亨利?史密斯太太(《水孩子》的作者查尔斯?金斯利①的一位表姐)做日校主管,学校的整个气氛让学生感到只有英格兰才是“老家”,而新西兰不过是“放逐地”,所有的孩子离开这所学校都是为了在英格兰或欧洲完成学业。
那儿的两位教师讲述过她们记忆中的凯丝?比切姆。史密斯太太说她长相不好看,“是一个无礼的小姑娘”,“好想象至几乎不真实”;她的作文太长,写得很差,拼写很糟糕,而且“放进了太多的自己”。
埃娃?巴茨小姐是那种爱德华时代所谓“衣着讲究的女人”,她说凯丝“又黑又脏”,写的作文“总是文不对题”,13岁时,她就问巴茨小姐一些有关“自由恋爱”的看法,那时哪怕对成人来说,这也是一个过于放肆,令人侧目的话题。她又矮又胖,无吸引人之处,“甚至也不调皮”,“在学校里也没什么雄心大志”。
不管怎样,正是凯什琳?比切姆创办了斯维森学校的第一份杂志,刊登一些故事和笑话。当巴茨小姐组织义演时,发现凯丝具有维妙维肖模仿别人的才能,她会随意模仿几下家庭生活细节来嘲讽父亲的虚荣心,同时也显露出她和母亲之间微妙的紧张关系。
她因扮演一个角色而赢得一位英国牧师的爱慕。英国国教对她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但也曾经有过一个令她心荡神驰的顿悟时刻,她把这记述在祈祷书的扉页上:1901年11月3日,同E和D.本达尔以及维拉去圣?马克教堂听弗雷德?本耐特牧师讲道,极为神圣。
他还诵读了《圣经选读》第2课《背叛那稣》,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愉快。
我准备去做一个毛利人①传教士。
她具有反抗精神,有一种危险的才智,很可能陷入宗教狂热,而且她很孤独,玛丽安?罗迪克走后,她似乎再也没有什么亲密朋友,所以才向巴茨小姐问及“自由恋爱”问题,此时她13岁,初次与汤姆?特罗维尔相遇。
①查尔斯?金斯利(1819~1875),英国作家,他1863年发表的小说《水孩子》,在当时颇受欢迎。——译注①毛利人,新西兰的土著居民,信仰多神,现约有24万人。——译注“凯撒(不知为什么凯什琳这样称呼他)是惠灵顿一位音乐教师的儿子,当时已很会拉大提琴,已经有人赞助一笔钱送他和他的孪生兄弟——小提琴手加纳特一起去欧洲深造。这两兄弟像凯什琳的父亲一样有着一头的红发,但是并没有他的性格。很快凯丝就相信自己爱上了汤姆,而他却不怎么在意。
10多岁孩子的恋情通常很快就会谈忘,但这次的情形后来却被写入一个故事的开头几页,这个人们后来称为《朱丽叶》的有关爱情与死亡的无标题小故事笔调夸张,随便涂写在一本厚厚的黑封面笔记本上,虽然只不过是三流的浪漫虚构小说,但确实表达了当时这两个生活在殖民地的年轻人所感到的希望与恐惧。
在一个她那冷漠的母亲称为“一般的音乐晚会”之后,朱丽叶来看父母亲,发现大厅里只剩下自己一人同那位受到赞助的年轻大提琴手呆在一起,他把她领到一扇敞开的窗前,进行了如下的对话:“告诉我你的名字好吗?”
“朱丽叶——你呢?”
“戴雏,我是个音乐家,今晚表演过了,也就是拉大提琴。我明年要去欧洲。”
“我也要去,但不是为了音乐,只是去完成学业。”
“你想离开这儿吗!”
“是的——不,我渴望体验新的生活,新的地方——但我会怀念这儿我热爱的一切。”
“你喜欢夜晚吗?朱丽叶!”他的表情变了..现在她需要一把大提琴,跟凯撒的父亲学习,她自己的父亲很高兴她喜欢音乐,并立刻给她买了一把提琴。不久她的相貌变了,在一张去英格兰的途中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