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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伦敦皇家学院
霍尔?格里芬是白朗宁④的朋友,讲授英国文学;h.G.威尔斯⑤的年轻朋友“破衣烂衫的”格利高里,未来的天文学家(克利夫顿学院⑥鞋匠的儿子),讲授天文学,人们觉得他说话土腔土调;沃特?李普曼教德语,他风度迷人,作为语言教学的革新者而享有盛名,他同时还把易卜生,奥斯卡?王尔德,保罗?瓦莱里和理查。德梅尔⑦等人的作品介绍给学生们,大概凯瑟琳就是从他那儿知道文学必须具有“形式”的。

    哈尔和安妮?比切姆怎么会为女儿们挑选这所学院呢?这很容易解释:安妮的表亲弗兰克?佩恩是一位医生,他父亲约瑟夫?佩恩是英国第一位教育学教授,具有现代意识,他按弗洛贝尔①的方式带大自己的两个女儿,后来经过一番仔细的调查,又把她们送到皇家学院就读,因此三个来自殖民地的姑娘就可以同表姐妹伊芙琳和西尔维亚?佩恩相聚在这样一所并非随意选择的学校里,再说,她们的前一任校长又是查尔斯?金斯利的一位表姐。

    一到学校,她们就去见主管女士卡米拉?克劳戴斯小姐,她是一位漂亮女人,机智幽默,曾在克里米亚同狼打过交道,曾经是F?D.莫里斯的学生和信徒,这意味着她无暇顾及“小聪明”。克劳戴斯小姐像戴尔奶奶一样头戴一顶精致的花边帽子,但伊芙琳?佩恩从不觉得她古板守旧。如果克劳戴斯知道学校里发生一起“热恋”事件,总是轻描淡写地处理一下(一位女该子迷恋上谁就被叫作“D.V.”这个词来源于她自己一位常爱闹些恋爱的侄女名字的首写字母),而且除了私下场合,她也从不冷嘲热讽。她总是邀请学生去她的乡间别墅,那儿客人登记簿上一段热情洋溢的话表明凯什琳至少应邀去过一回。

    一般学生通常要学4年综合课程,但年龄较大的“非综合型”女子也可以学习一套选修课程,这使它显得更像大学而不是中学,学生不穿制服,附近有一幢宿舍供家在城外的学生居住,由克拉拉?芬妮达?伍德小姐管理,她是一个又瘦又高的女人,顶着高高的发髻,头老是摆动,发髻也跟着摇晃,她去歌剧院时总爱穿紫红色或丁香色衣服,写字也爱用紫色墨水。

    ② t.D.劳伦斯(1888~1935)考古学家,作家,曾在中东考古,是一位传奇性的人物。——译注③奥特琳?莫瑞尔(1873~1938),当时英国下院议员菲利普?莫瑞尔的妻子,是文学艺术家的赞助人。

    ——译注

    ④白朗宁(1812~1889),英国著名诗人。——译注⑤ h.G.威尔斯(1866~1946),英国小说家,社会改良主义者。——译注⑥克利夫顿学院,牛津大学学院之一。——译注⑦理查?德梅尔(1863~1920),德国诗人,其作品深受尼采影响。——译注① F.w.A.弗洛贝尔(1782~1852),德国教育家,其教育方式主旨在于帮助儿童心智的自然发展。——译注走读生——像佩恩姐妹这样的西区富人的孩子——为这个地方定下了格调,每天放学后,“伍迪”就像个幽灵一样出现在归她管辖的学生面前,把她们带到隔壁自己那并不起眼的领地。但是她的管辖也不坏,晚上做完功课后,她们一边缝纫,一边听她朗读。星期六她们两人一行排成长队走上山岗,而星期天则给家里写信,因此星期天给凯瑟琳?曼斯菲尔德留下一种永不磨灭的深刻印象,这一天后来一直是她写信的日子。“伍迪”确实了解凯丝?比切姆,1906年她送给凯一本厚厚的黑色笔记本作为离别礼物,这是的来源之一。如果她看过后来里面都写了些什么,她的发髻保险会散落开。

    凯什琳对皇家学院的反应完全出于个人情感,学校的创立者F.D.莫里斯肯定会为之大吃一惊,他的画像俯视着在学院图书馆用功的凯什琳。历史课使她感到厌烦,虽然克兰姆本人并不如此;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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