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附录二:马尔特·劳利兹·布里格随笔(摘译)
道上,还能够用我的手大胆地伸向一个点心碟,去拿一些点心。人们对此也许不会觉得突然,不会骂我,把我赶出去,因为无论如何那是一只上层社会的手,一只天天要洗四三遍的手。是的,指甲里没有泥垢,握笔的手指上没有墨痕,尤其是手腕也无可疵议。穷人们只洗到手腕为止,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人们能够从它的清洁推断出一定的结论。人们也是这样推断的。商店里就是如此。可是有那么几个生存者,例如在圣米色大街(Boulevard Saint-Michel)和拉辛路(Rue Racine),他们不受迷惑,看不起这手腕问题。他们望着我,知道底细。他们知道,我本一来是他们中的一个,我不过是串演一些喜剧。这正是化装禁食节。他们不愿戳穿我这个把戏;他们只龇一龇牙,眨一眨眼。也没有人看见。此外他们看待我象是一个老爷。只要有人在附近,他们甚至做出卑躬屈节的样子。好象我穿着一件皮衣,我的车跟在我的后边。有时我给他们两个小钱,我颤栗着怕他们拒绝接受;但是他们接受了。并且一切都会平安无事,如果他们不再龇一龇牙、眨一眨眼了。这些人都是谁呢?他们要向我要什么呢?他们在等候我吗?
他们怎么认识我?那是真的,我的胡子显得有些长了,这完全有一些使人想到他们那生病的、衰老而黯淡的、永远给我留下印象的胡须。但是我就没有权利,对于胡子有点忽略吗?许多忙人都不常刮脸,却也没有人想起,因此就把他们列入被遗弃者的队伍。我明白了,他们是被遗弃者,不只是乞丐;不对,他们本来就不是乞丐,人们必须分清楚。他们是些渣滓,命运吐出来的人的皮壳。他们被命运的唾液濡湿,沾在墙边、路灯下、广告柱旁,或是身后拖着一个阴暗而污秽的痕迹慢慢地从小胡同里溜下来。茫茫宇宙,这个老太婆向我要什么呢?她从某一个窟窿里爬出,手里捧着一个床头几的抽屉,里边乱滚着一些纽扣和针。为什么她总挨着我走,注意我呢?仿佛她要用她流泪的眼来认识我,那双眼好象是一个病人把黄痰唾在这血红的眼皮上。还有那到候那苍白瘦小的女人是怎么回事呢,在一面橱窗前站在我的身旁有一刻钟之久,同时她给我看一支长的旧铅笔,那笔是非常缓慢地从她紧紧握在一起的枯瘦的双手里推动出来的。我做出观看橱窗里陈列的商品、毫无觉察的样子。
但是她知道我看见了她,她知道我站着并且思索,她到底干什么。因为我了解,这不是关于铅笔的事:我觉得,这是一个记号,一个对于内行人的记号,一个被遗弃者们所晓得的记号;我预感到,她向我示意,我必须到某个地方去,或者做些什么。
最奇怪的是,我总不能摆脱这种感觉:实际上会成为某一种约会,这个记号就是为了这个约会;这一幕根本会成为轮到我身上的一些事。
这是在两星期以前。如今几乎没有一天没有这样的遇合。不只在黄昏时候,就是在中午人烟稠密的街上,也会忽然有一个矮小的男人或是老妇,点点头,给我看一些东西,随后又走开了,好象一切重要的事都做完了。这是可能的,他们有一天会想起,走到我的小屋里来,他们一定知道我住在哪里,并且他们早已安排好,门房不会阻止他们。但是在这里,我的亲爱的人们,你们是闯不过来的。人们必须有一个特殊的阅览证,才能进这个大厅。这张阅览证我已先你们而有了。人们能想象到,我走过大街有些胆怯,但终于站在一个玻璃门前,推开它,好象在家里一样,在第二道门拿出阅览证给人看(完全象你们给我看东西似的,只是有这个区别,人们了解而且懂得我的心意——),于是我置身于这些书的,中间,脱离了你们,象是死了,我坐着读一个诗人的作品。
你们不知道,这是什么;一个诗人?——魏尔伦②……没有啦?想不起来啦?
想不起。在你们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