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中国人的家庭
母亲们预想和希望一双值得自豪的小脚,女孩子很小时大人就开始给她们缠足,不让脚自然地生长。在古代中国,缠过的脚才被认为是美的。另外,她们完全改变了走路的步态和妇女的仪态,一如妇女穿高跟鞋地的效果。现在妇女很少缠足了,但是纵然缠足的风俗还延续,拥有一双小脚的妇女也没有什么值得自豪的。
纳妾制度提供了一种解决大龄婚问题的方式。在西方,婚姻破裂就通过离婚来解决。而在中国,丈夫通过纳妾来解决,妾通常是一个来自偏远地方或娱乐场所的女孩。法律上妻子的地位高过妾,妻子具有头人和母亲的地位,妾的孩子是合法的,与妻子的孩子一视同仁。依照中国的法律和传统,丈夫有权娶第二个妻子——即妾——假如在他四十岁时妻子还不能生子的话。
在中国也有离婚现象,便是特别少见。如果儿媳虐待公婆,或让他们挨饿,或歧视他们,丈夫可以理直气壮地在衙门中得到离婚的判决。在中国家庭中父母总是比了郪更重要。根据中国法律,在丈夫成为富人之后,是不允许他与曾经共患难的妻子离婚的。有一句中国谚语说,“糟糠之妻不下堂”,即使你飞黄腾达。
祖宗崇拜和将家庭视为社会基础的观念成为儒家教义中的一部分。当然,比起家庭品德教育,儒教的内容更为博大。但是家庭道德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培养其他社会品德的基础。孔子没有创立或者创造祖先崇拜,早在他之前的七百年,这种观念已经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