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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谈“堕民”
    越客

    六月二十九日的《自由谈》里,唐皘〔2〕先生曾经讲到浙东的堕民,并且据《堕民猥谈》〔3〕之说,以为是宋将焦光瓒的部属,因为降金,为时人所不齿,至明太祖〔4〕,乃榜其门曰“丐户”,此后他们遂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过着日子。

    我生于绍兴,堕民是幼小时候所常见的人,也从父老的口头,听到过同样的他们所以成为堕民的缘起。但后来我怀疑了。因为我想,明太祖对于元朝,尚且不肯放肆〔5〕,他是决不会来管隔一朝代的降金的宋将的;况且看他们的职业,分明还有“教坊”或“乐户”〔6〕的余痕,所以他们的祖先,倒是明初的反抗洪武和永乐皇帝的忠臣义士〔7〕也说不定。还有一层,是好人的子孙会吃苦,卖国者的子孙却未必变成堕民的,举出最近便的例子来,则岳飞〔8〕的后裔还在杭州看守岳王坟,可是过着很穷苦悲惨的生活,然而秦桧,严嵩〔9〕……的后人呢?……

    不过我现在并不想翻这样的陈年账。我只要说,在绍兴的堕民,是一种已经解放了的奴才,这解放就在雍正年间罢〔10〕,也说不定。所以他们是已经都有别的职业的了,自然是贱业。男人们是收旧货,卖鸡毛,捉青蛙,做戏;女的则每逢过年过节,到她所认为主人的家里去道喜,有庆吊事情就帮忙,在这里还留着奴才的皮毛,但事毕便走,而且有颇多的犒赏,就可见是曾经解放过的了。

    每一家堕民所走的主人家是有一定的,不能随便走;婆婆死了,就使儿媳妇去,传给后代,恰如遗产的一般;必须非常贫穷,将走动的权利卖给了别人,这才和旧主人断绝了关系。假使你无端叫她不要来了,那就是等于给与她重大的侮辱。我还记得民国革命之后,我的母亲曾对一个堕民的女人说,“以后我们都一样了,你们可以不要来了。”不料她却勃然变色,愤愤的回答道:“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们是千年万代,要走下去的!”

    就是为了一点点犒赏,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还要做更广泛的奴才,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这是堕民以外的自由人所万想不到的罢。

    七月三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七月六日《申报·自由谈》。〔2〕唐皘浙江镇海人,作家。著有杂文集《推背集》、《短长书》等。他曾在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申报·自由谈》发表《堕民》一文,其中有“辱国者的子孙作堕民,卖国的汉奸如果有子孙的话,至少也将是一种堕民”的话。

    〔3〕《堕民猥谈》应作《堕民猥编》,作者不详。清代钱大昕编纂的《鄞县志》中,曾引录该书关于堕民的记载:“堕民,谓之丐户,……相传为宋罪俘之遗,故摈之。丐自言则云宋将焦光赞部落,以叛宋投金故被斥。……元人名为怯怜户,明太祖定户籍,扁其门曰丐。……男子则捕蛙,卖饧……立冬打鬼,胡花帽鬼脸,钟鼓戏剧,种种沿门需索。其妇人则为人家拗发髻,剃妇面毛,习媒妁,伴良家新娶妇,梳发为髟也。”(卷一《风俗》)

    〔4〕明太祖即朱元璋(1328—1398),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人,元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一三六八年推翻元朝统治,建立明王朝,改元洪武,庙号太祖。

    〔5〕明太祖对于元朝,尚且不肯放肆明初对待元代残余努力实行剿抚兼施政策,据《明史·太祖本纪》载:洪武三年(1370)五月,武将李文忠攻克应昌(今内蒙自治区克什克腾旗),生擒元帝之子买的里八剌。六月,买的里八剌至京师,群臣请“献俘”,明太祖不许,并封买的里八剌为崇礼侯。同时又因为李文忠的捷报过于夸耀,对宰相说:“元主中国百年,朕与卿等父母,皆赖其生养,奈何为此浮薄之言,亟改之。”洪武七年九月,又把买的里八剌放回;十一年四月,元主爱猷识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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