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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数学原理》: 哲学方面
后,就可以见出是一个命题函项的例子,至少就变项的一个值来说是真的。我们可以说“《威弗雷》的作者存在”,我们也可以说“斯考特是《威弗雷》的作者”,但是“斯考特存在”是不正确的说法。这种说法最多能解释为有这种意思:“名叫斯考特的那个人存在”,但是“名叫斯考特的那个人”是一个叙述,不是一个名称。凡是把一个名称适当地当做一个名称用的时候,说“它存在”是不正确的。

    叙述学说的主要之点是,一个短语对于一句话的意思可以有所贡献,若是单独用的时候就完全不具有任何意义。就叙述来说,关于这一点有精确的证明:如果“《威弗雷》的作者”是指“斯考特”以外的什么东西,“斯考特是《威弗雷》的作者”就是伪的,实际上这个命题并不伪。如果“《威弗雷》的作者”是指斯考特,“斯考特是《威弗雷》的作者”就是同义反复,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所以,“《威弗雷》的作者”既不指“斯考特”,也不指什么别的东西。那就是说,“《威弗雷》的作者”什么也不指。证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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