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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对于批评的几个答复-2
要素之一,但是你看了上下议院、法院、唐宁街和白金汉宫以后,你另外再也没有一个英国政体那么一个地方可看了。

    他坚持主张,“心的”这个字只能用于一些事物,其逻辑上的地位相当于板球戏或英国政体。关于有“心的”性质的形容词,他的得意的例子是“聪明”、“懒惰”、“和蔼”诸如此类的字,这些字是指性情。我在下面引一段摘要,我觉得这段摘要把他的论点说得明明白白:在消极方面,这本书的主要动机之一是要表明,“心的”并不是表示一种状况,就象我们问一件事物是属于心的,还是属于物的,“在心里”还是“在外界”。说一个人的心并不是说一个仓库里边许容纳“物质世界”所不许容纳的东西,而是说一个人做某些类事或经历某些类事的才能和倾向,是说在通常的世界里做这些事和经历这些事。当真,说话的时候若是表示好象是有两个或有十一个世界,这是没有意义的。在各种职业的后面标上“界”字只能造成混乱。甚至“物质世界”这种话,在哲学上讲,和“古钱学界”、“服装杂货界”或“植物学界”这些话是一样没有意味的。(第199页)。

    我不懂为什么莱尔教授不把在逻辑上有类似资格的一些别的形容词看做是“心的”。

    他喜欢用的例子之中有一个是“易碎”这个形容词。假如你说一块玻璃容易碎,你的意思并不是说它要碎,只是说在某种情形下就要碎,这就正如,假使一个人在适当的情况下显示出聪明来,你就可以说他聪明,那怕恰巧他当时睡着了。但是莱尔教授决不解释,也可以说,好象他认为没有必要来解释,“易碎”和“聪明”二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这种区别使得后者是属于心的,前者不是属于心的。一个普通的人往往说“易碎”是指物体的一种性质,“聪明”是指心的一种性质——实际上是说,这两个形容词是用于种类不同的“质料”。但是莱尔教授不公然这样说,我不大知道他要怎么说。

    莱尔教授否认,在原则上,一个人关于他自己有什么不告诉别人,别人就无法知道的事。他以此为反对所有心的“质料”的理由。当然他的意思并不是说,事实上无论什么,别人都象本人知道得那么清楚。只有你一个人在沙漠里,没有别人在场的时候,你也许听见一声雷,但是这可以算做偶然的只有本人才知道的事。他的意思所要否认的是,有些事情在本质上就是只有本人才知道,这些事情是一个人知道,而别人除了通过本人的叙说是无法知道的。在这一点上,正和在很多别的点上一样,我觉得他的疏忽草率令人吃惊,他甘心用独断的己见来代替驳斥相反的学说。我举一个显明的例子:梦。除了以外,大家都承认,除非人家告诉我们,我们无法知道别人做了什么梦。

    可是关于梦,莱尔教授没有讲什么。在书的索引里没有这个字,有几处暗指梦,是很马马虎虎的。奇怪的是,虽然他极力推崇弗洛伊德,他却没有提到弗洛伊德关于梦的著作,我们甚至都无法推测他知道有这本著作。他的确稍微讲了一下胃疼、牙疼这一类的东西,但是,他认为这一类的东西由于本人的呻吟旁人就知道了。显而易见,他的朋友中没有一个是属于不以苦乐介意的斯多葛学派的。

    他否认只有本人才知道的材料。在这一方面的一些困难他确也多少讲了一些。他有一章专讲想象。但是我完全不能了解他所说的话怎么就能使他满意。他说想象作用是心的能力的活动,但是我们所想象的并不存在。关于这一点,我们稍微检查一下。从显著的意义来讲,这当然是自明之理。如果我闭上眼睛想象一匹马,在屋子里是没有一匹马。

    但是想象一匹马是一回事,想象一个河马另是一回事。我想象其一的时候,有一件事发生,我想象另外一个的时候,另有一件事发生。在这两种情形中所发生的事到底是什么?

    莱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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