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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毛儿
回去,虽然觉得不好意思的。我知道,走到他跟前,我未必敢端详他。他身上有那么一股高傲劲儿,象破庙似的,虽然破烂而仍令人心中起敬。我说不上来那几步是怎样走回去的,无论怎说吧,我又立在他面前。

    我认得那两只眼,单眼皮儿。其余的地方我一时不敢相认,最清楚的记忆也不敢反抗时间,我俩已十几年没见了。他看了我一眼,赶快把眼转向千佛山去:一定是他了,我又认出这个神气来。

    “是不是仁禄哥?”我大着胆问。

    他又扫了我一眼,又去看山,可是极快的又转回来。他的瘦脸上没有任何表示,只是腮上微微的动了动,傲气使他不愿与我过话,可是“仁禄哥”三个字打动了他的心。他没说一个字,拉住我的手。手冰硬。脸朝着山,他无声的笑了笑。

    “走吧,我住的离这儿不远。”我一手拉着他,一手拾起那几本书。

    他叫了我一声。然后待了一会儿,“我不去!”

    我抬起头来,他的泪在眼内转呢。我松开他的手,把几本书夹起来,假装笑着,“你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待一会儿我找你去好了,”他还是不动。

    “你不用!”我还是故意打哈哈似的说:“待一会儿?管保再也找不到你了?”

    他似乎要急,又不好意思;多么高傲的人也不能不原谅梳着小辫时候的同学。一走路,我才看出他的肩往前探了许多。他跟我来了。

    没有五分钟便到了家。一路上,我直怕他和我转了影壁。他坐在屋中了,我才放心,仿佛一件宝贝确实落在手中。可是我没法说话了。问他什么呢?怎么问呢?他的神气显然的是很不安,我不肯把他吓跑了。

    想起来了,还有瓶白葡萄酒呢。找到了酒,又发现了几个金丝枣。好吧,就拿这些待客吧。反正比这么僵坐着强。他拿起酒杯,手有点颤。喝下半杯去,他的眼中湿了一点,湿得象小孩冬天下学来喝着热粥时那样。

    “几时来到这里的?”我试着步说。

    “我?有几天了吧?”他看着杯沿上一小片木塞的碎屑,好象是和这片小东西商议呢。

    “不知道我在这里?”

    “不知道。”他看了我一眼,似乎表示有许多话不便说,也不希望我再问。

    我问定了。讨厌,但我俩是幼年的同学。“在哪儿住呢?”他笑了,“还在哪儿住?凭我这个样?”还笑着,笑得极无聊。

    “那好了,这儿就是你的家,不用走了。咱们一块儿听鼓书去。趵突泉有三四处唱大鼓的呢:,嗳?”我想把他哄喜欢了。“记得小时候一同去听《施公案》?”我的话没得到预期的效果,他没言语。但是我不失望。劝他酒,酒会打开人的口。还好,他对酒倒不甚拒绝,他的俩脸渐渐有了红色。我的主意又来了:“说,吃什么?面条?饺子?饼?说,我好去预备。”“不吃,还得卖那几本书去呢!”

    “不吃?你走不了!”

    待了老大半天,他点了点头,“你还是这么活泼!”“我?我也不是咱们梳着小辫时的样子了!光阴多么快,不知不觉的三十多了,想不到的事!”

    “三十多也就该死了。一个狗才活十来年。”

    “我还不那么悲观,”我知道已把他引上了路。“人生还就不是个好玩艺!”他叹了口气。

    随着这个往下说,一定越说越远:我要知道的是他的遭遇。我改变了战略,开始告诉他我这些年的经过,好歹的把人生与悲观扯在里面,好不显着生硬。费了许多周折,我才用上了这个公式——“我说完了,该听你的了。”其实他早已明白我的意思,始终他就没留心听我的话。要不然,我在引用公式以前还得多绕几个弯儿呢。他的眼神把我的话删短了好多。我说完,他好似没法子了,问了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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