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1
口气:“可惜,教的是你们这帮杂碎。”
有同学提议大家写《关于作弊的记忆碎片》,而在那年头,作弊是老师也帮忙的事儿。像我的偶像、青年女诗人杨榴红,她教社会学。《社会学概论》期末考试时,是我第一次上这门课,一见到她,惊为天人。她苗条纤细的身体用一袭阿拉伯风味的长裙裹着(十几年后有人叫这“波西米亚风格”),慵懒地坐在讲台的桌子上,一俟另一个长得很丑却很严厉的监考老师走出去,她马上便伸出修长的食指搁在红唇上,示意我们可以抄写了,脸上是宽容而调皮的坏笑。
毫不夸张地说,我在考试开始前一个小时,除了自己的名字外一个字也没有写,而是始终痴痴地看着她,一是因为我连抄都不知道从何抄起,必须得等旁边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答好后再让俺照葫芦画瓢,另一个原因是,我必须抓紧这最后两个小时将她铭刻在心中,弥补因为逃课而错失掉的整整一学期欣赏她的机会。
非常非常遗憾,那次考试我居然及格了。而按照我的如意算盘,是要重修《社会学》概论的,好能再盯着她看一个学期。未遂后,我与对门宿舍的大鼻子成立了一个杨榴红俱乐部,准备卖酸奶,用赚来的钱为我们的偶像买一副隐性眼镜——我们认为她不戴那副大框眼镜会更好看。
我的《社会学概论》得以及格,并不是因为我抄得有多好,而是那年头的老师都手下留情,轻易不会让学生为了一门傻课而蒙上不及格的灰尘。所以,想不及格也难。
所以,我要追忆一段永远钉在我的成长史耻辱柱上的往事。
那一年的英语课,我们换了个新老师。第一堂课,那厮用夹杂着迈阿密口音的英语说,他刚从美国回来,非常认同美国的教育手法,学生可以来上课,也可以不上课,no problem。
我这么一听,心里就有底了,那一学期的英语课,就基本上没去过。
期末考试,我们要通过学校的四级考试,黑色幽默的一幕发生了,我们宿舍四个考四级的,只有我一人及格,但最终总评成绩,却是只有我一人不及格。那厮还特有理地说,是因为我的考勤太差。
本来我在英语学习方面特有天赋——这一点有中外许多人士可以作证。但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老师,让及了格的人不及格,又让不及格的人及了格,就这样把一个语言天才扼杀在摇篮中。
听说那厮家住动物园附近——我并没有说住动物园的人就是畜类,而我们经常去北展剧场看电影,都是坐332路到动物园下车,然后过一个天桥到马路这边,再走到北京展览馆。每次行走在天桥上,我都想,也许那家伙正骑着自行车往家赶,正在桥底下,我就拎起一块板砖,向那孙子愤怒地掷去,哈哈哈哈,痛快……
这一阴暗的复仇心理使我患上了强烈的天桥强迫症——只要在天桥上走,哪怕是在纽约,都有往下扔砖头的欲望。美国朋友,拜托躲远些。
可以不读书,听起来是很放纵的毁人,其实是诲人不倦的。
科学家们说,时代是懒汉们推动着往前走的,诸如不愿意甩墩布的人发明了吸尘器等等。如果一个人被允许可以偷懒不读书,那么他肯定会寻找一切不去读某一本书的理由,这将更有利于他不迷信权威和名著,培养冷静审视的态度、选择批判的眼光。
就是凭着这股子懒劲,我感觉到巴尔扎克的小说实在是难看,当然比起左拉的来还算有趣;路遥那么老套的文笔,怎么能得到那么多人的追捧?不过,他确实比贾平凹要老实得多,而老贾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农民,字里行间却充满了狡黠、算计、虚荣和市侩气,他的书不看也罢。
听北大人如数家珍地说,他们校园里那个工商银行储蓄所,里面一半的钱都是王力老师的——《古代汉语》给他挣的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