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句法——智力的基础
可是语言学家不愿意把这种对句子的理解列入语言的范畴。在动物实验中,他们希望看到合乎语法的造句,而不仅是理解;他们坚持认为,仅是理解太简单了。虽然猜测意义对理解来说常常已足够了,但造出和说出一个独特的句子马上就能显示你是否会很好地运用规则来避免意义含糊。
进而,可以把语符列再串起来——例如用词和短解组成一句句子——好象同一原理又在另一个组构层次上被重复。猴和猪可能以重复发声来强化它想表达的意思(许多人类语言,如波利尼西亚语”,就是这样做的),但是至今还没有发现野生的非人类动物会把不同的声音率在一起来建立全新的意义。
理解需要一种主动的智力过程,在听人说话时,按一串短促的声音,以及他人的涵义和意因未尝试作出推测——而其涵义和意图用语言来传递总不完全。相反,造句是简单的。我们知道我们想什么,希望表达什么。我们毋需去猜出“我们指的是什么”,只是如何把它说出来。与上面相对照,当我们听别人说时,我们不仅必须确定那人在说什么,也必须确定他或她所说的确切含义,却又不知道说话者所言的内情。
没有明显的答案。韦伯斯特(ebster)大学辞典用“约定俗成的,涵义明了的动作、声音、手势,或符号来进行思想或感情交流的一种系统化手段”作为语言的一种定义。那就涵盖了以上所举的例子。萨维奇一伦堡认为语言的本质是“告诉另一个个体他或她以前不知道的某些东西的能力”,这当然就意味着接受的个体必须使用某种皮亚杰式的进行正确猜测的智力来构建一种意义。
假设我们刚听到或谈到一句完整的句子:“穿一只黑鞋的高个子金发男子,把另一只给了她。”我们怎样来构筑这个动作的思维模式呢?最初,我们需要把其中一些装箱,从介词短语起步值得一试:我们的机器认识所有的介词,并把与之相邻的名词(若句子是英语为后署名词,若是日语则为前置名词)放入相同的箱子。我将用圆角的箱子来装 “穿一只黑鞋”和“给她”这样的短语。有时,为了正确地装箱,非语言性记忆签要起作用。例如,在那个模棱两可的组语“t Farmer Giles like。”(农夫贾尔斯所喜欢的弯牛角的母牛)中,要是知道贾尔斯在壁炉上有一堆收藏的牛角,这会有助于你作出判断:“t Farmer Giles likes” (农夫贾尔斯喜欢的)应和“cow”(母牛)装箱,还是和crumpled horn”(弯牛角)装箱。
但是,正如我在先前指出的,“give”(给)这个动词有点特别,它需要的两个宾语(你不能说“I gave lober”或l gave it”,因此这升降机手柄有两条附加的吸引线。可以有某些非真空型吸引线,即简单的带钩绳,用来传送许多可供选择的名词短语和介词短语,只要该动词允许。
不能增加的(如所有那些上/下的词),虽说你总是能加上更多的名词。由于儿童在学习说话时发生的“错误”在不同的语言之间具有的规律性;由于语法的各个侧面随语言而变的方式;由于那些成年亚裔移民;也由于在任何已知语言中存在着某些似乎是禁用的构成方式;由于所有这些,有些语言学家,如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猜测,在这种普遍性的背后可能存在某种生物性的东西参与其中,也即人脑天生就作好布线,为句法需要的树形结构所用,就像作好布线为直立行走所用一样;正常的说话大部分充斥着片断、开始时说错、缩合方式,以及作为其基础的理想化形式发生的走样。尽管如此…。儿童所习得的是作为其基础的理想化形式。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我们也必须记住,儿童构建这种理想化形式毋需接受明晰的传授,他获得这种知识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