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四、人格和民族国家的观念
要性,而去代之以多数的群众。
在政治上的议会制度,就可以处算是它的表现的一个代表。
从最小的教区会议,一直到控制全国的大权都是这样的。
马克思主义的本身,决不能建立起一种文化,或者独自创造一种经济制度;进一步说:它在事实上决不能依照了固有的原则去维持现存的制度。
可是在短期之后,马克思主义又不得不表示让步,回过头来承认人格原则的理论;就是在该党的组织中,也不能去否认了这一项原则。
所以民族主义的世界观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绝对的相反的民族主义确信种族的价值,十分明了格的重要,并且使这二者成为国家的柱石。
这就是民族主义世界观的基本要素。
民族国家应该继续的努力使整个政府,尤其握有政治领导权的最高机关,一脱离了群众的操纵;必定要这样,这才能取得了无上的权威。
最好的国家的制度就是用毅然决然的手段。
去选择中有才智的人士,叫他做有权威的领袖。
决断权切不可操在大多数人手中,国家应该是一个负责的团体,而(Rat顾问)
一字应该恢复它的古义。
每个人的旁边虽然熊可以有了问,可决断必须出之于一人。
一切的专门问题,一例如经济一民族国家不可以去请教于没有专门学识和没有职业的人。
于是,国家分设了若干的政治委会及代表专业的委员会。
在这两者的上面,又设参议院,俾能收到合作的效能。
参义院和众义院教没有决议以;任命议员,是使他们工作,并不是使他们来决议。
各议员可以参加意见,但是能有什么决议的;因为决议,是当时主席的特权。
我们的主张能不能实现。我敢请读者要注意的,就是我们所用多数议决的议会原则,决不有长久去支配人类;反之,在历史上支配人类的时期,大都是民族国家衰落时期的短期中。
无论怎样,我们切不可去妄想:以为由在上者用了单纯的理想方法,就可以产生出这种动来;因为他所牵涉的,并不是仅仅一国的政制而已。
一切立法,和一般公民的生活都应该充满这种变动的精神。
只有一种运动,才能实现这种的改革;这种运动,是由政革思想的精神所造成,所以这种运动的本身可以成为未来国家的创造者的。
所以现在民族社会主义运动,必须和这理想符合,而且在他的本身的组织中实行,这样那不但把国家导入正轨而且还能使这个完善的国家能够执行它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