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封信
卢兄:你好!
我上封信所讲的故事,你在回信中已经猜对了它的结果。
堪萨斯市议会的表决结果是这样的,由7票对3票通过:在保护言论自由的原则下,“公众参与”频道重新恢复。三K党的第一集录像节目在1990年4月3日播出。
这是一个相当有名的案例,发生的时间距离现在也不是太远。我之所以讲这个故事,是想通过这个案例,让你可以大致了解美国人现在对于言论自由的看法。因为,你已经看到,即使在美国,朝野双方对于这个问题也是在不断探索之中,这种探索至今也没有停止,他们也经历了从不宽容,草木皆兵,到更为宽容和放松,以及面对出现的新情况,再逐步加以调整的过程。
呼吁言论自由的一般都是在某一阶段处于少数,不利地位的政党,团体和个人。他们总是相信,尽管自己当时处于劣势,声音微弱,但是真理在手,必须呐喊。尤其当他们的言论受到压制的时候,他们之中也许有一些人真心相信,如果他们有朝一日成为多数,他们会非常自然地推崇言论自由。他们在争取自己权益的时候,在宣扬自己的主义的时候,自由常常就是他们宣称的目标和大旗。但是,我们已经看到过无数先例,情况经常是相反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言论自由总是在事实上仅仅成为争取胜利的工具和手段,一旦获胜,就常常被有意无意或是无可奈何地弃之如敝履。
这种情况究竟为什么一再在历史上重演呢?究竟是走到哪一步就出了岔子呢?言论自由的关键是什么呢?我想,关键就在于它的“内容中性”原则,就是要把“真理”二字坚决地摈弃在言论自由的大门之外。只要让“真理”二字一不小心从门缝里溜进来,言论自由就完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呼吁和宣扬言论自由的人们是很容易上“真理”的当的。他们或是明确认为,或是在潜意识中,总是觉得言论自由是走向“真理”的一条“阳光大道”,觉得言论自由只是让真理“越辩越明”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概念的指导下,一旦走到自己感觉已经“真理到手”的这一步,言论自由被抛弃就成了十分顺理成章的事儿。
只要不坚持“言论中性”,只要以为言论自由的目的只是为了追求真理,那么,就无法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终有一日,在理论和现实上,都无法阻挡一个或数个权威在手的人物,或是一群所谓的“大多数”,出来把自己宣布为“真理”,而扼杀别人的言论自由。
在美国,“言论自由”和“追求真理”之间的界限,是划得非常清楚的。在这里,这是两件完全不相干的事情。言论自由只有一个目的,保证每个人能够说出他自己的声音,保证这个世界永远有不同的声音。而绝不是希望到了某一天,人们只发出一种声音,哪怕公认为这是“真理的声音”。
愿意理解和真正理解言论自由的原则,以及甘愿为此支付代价,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人们在面对它的时候,往往要比事先想象它要困难得多。我敢打赌,现在世界各地正在为言论自由呼喊的许多人,都还没有认真想过这种代价,他们若是真的看到美国的言论自由,看到那些滥用自由的人也同样拥有的权利,保管要吓一跳。
我再举个例子吧。你信中问起过今年的奥克拉荷马市的大爆炸,并且关心我们的安全。可见这消息马上传到了中国。但是我想,站在美国之外,确实很难体验这场爆炸对于这个国家的震动。这不仅仅是隔着一个太平洋造成的“隔岸观火”感,我相信还有文化隔阂所拉开的距离。所以,我就从这场爆炸讲起。
爆炸发生时,我正昏头昏脑地开车在跑长途,当时从车内的收音机里断断续续听到新闻时,还没有意识到它的严重性,也没有去想它究竟意味着什么。当天晚上,我在一个美国朋友迈克家里歇脚。一进门他就激动地带我到电视机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