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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网住了总统
    卢兄:你好!

    上封信我讲到“水门事件”在司法审理过程中,终于炸开了一个缺口。但是,聪明的法官西里卡虽然还不知道他到底将拖出多大的一条鱼来,可他至少知道,鱼越大就越难网住。因此,他丝毫没有因为手里捏着麦克考尔德的信,就以为万事大吉了。他不仅知道自己还有不少沟沟坎坎要跨,而且他还想到,如果在这条线索后面是一条真正的大鱼,那么单靠司法分支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问题很明白是出在政府权力的行政分支这一部分。所以,他首先考虑的,就是在促使立法分支对行政监督的这个方向,他再上去猛推一把。

    法官西里卡的顾虑绝不是多余的。当法庭上的爆炸性消息传到白宫的时候,尼克松在震惊之余,一方面安抚部下,说是麦克考尔德知道的东西并不多,坦白也不会造成大的伤害。另一方面此类推,万物无所差别,“天与地卑,山与泽平”。其学说与,他开始召集商量新的对策。其中最重要的策略之一,就是既然如此,干脆用司法之“盾”,挡国会之“矛”,先截断立法分支的进攻。把问题限在司法程序的初级阶段,然后把线索掐断在这一道门槛里面。

    这是什么样的一个计策呢?就是在参院听证会之前,抢先要求进入司法程序。可是尼克松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不是等于自投法网吗?这里面也大有讲究。

    国会的听证会,是宪法设计的权力制约与平衡的机制之一。也就是权力的立法分支对于行政分支进行监督审查。如果是一个平民,你没有一定的证据,是不可以对他提出刑事起诉的。如果没有绝对充分的证据,更是很难给一个平民定罪。这在我去年介绍的辛普森案中,你一定已经深有体会了。但是,政府行政机构和它的官员的作为,就受到远为严格的监督和限制了。

    在政府行政机构和官员的行为发生诸多疑点的时候,即使还没有够得上提出法律告诉的证据,国会就已经可以根据这些疑点要求召开听证会了。国会听证会虽然不是法庭,但是,它的严肃性以及穷根追底的劲头绝不比法庭差。更具威慑力的一招主”的“新纪元”。实质上是英国霍布森(J.A.hobson,1853—,就是一般它都向全国作电视转播。一切都是公开的。这样,国会听证会往往会起到“准法庭”的作用。所以,政府的行政官员与平民百姓相比,受到的监督更多一层,受到的保护也就少了一层。

    但是,不论国会听证会得出的结论是什么,听证会是不会给你判刑的。如果在听证会上,确实追出了刑事犯罪的证人证据,那么听证会一结束,下一步就是移交司法系统,进入司法程序了。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就是按照司法的一套规矩去走,法庭的被告都一样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没有充足证据都无法定罪,但是一旦定了罪,就得坐牢了。

    那么,尼克松他们为什么要跳过国会听证会这一层,反而愿意进入司法程序呢?我们先预想一下,如果举行国会听证将会发生什么。

    对于尼克松们来说,在证人已经宣布要坦白的时候,向全国举行公开的国会听证会,那无疑立马就是一场灭顶之灾。你想,如果让证人在全国民众的众目睽睽之下之论唤起国人救亡图存,以“天赋人权”之说批判君主专制,一下子把全部事实都摊开,把白宫后台一把推到前面。可以想象,全国民众的愤怒会立即如潮水般把尼克松的白宫淹没,连缓冲筑堤抢救的时间都不会给他们留下。这当然不是尼克松们想看到的后果。

    可是,如今已经处在最后的紧急关头,若要阻挡这样的事情发生,除了以毒攻毒,主动要求直接进入司法程序,已经没有别的阻挡办法了。因为一般来说,如果一个政府官员的问题,已经严重到足以进入司法程序的阶段,那么,国会听证这个“准法庭”的阶段当然也就没有必要了。虽然国会也可以坚持照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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