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罚出了局
是行政分支司法部下的一名检察官。他的工作非常仔细,他不仅注重那些涉及定罪的录音,还注重证据所反映出来的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处在行政分支权力中心的尼克松在白宫的行为模式。道尔不仅给委员会播放了录音,还指出尼克松所出版的“洁本录音记录”中,故意删除了一些危险的谈话。
在听了第一批录音之后,国会司法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要求尼克松交出另外147次的谈话录音。尼克松断然拒绝了。
由于国会弹劾程序的开始,原先国会的参院“水门事件”调查委员会,正式结束了他们的工作,并在最后的报告中谴责了尼克松。七月份,国会司法委员会的工作进入了最后阶段。委员会公布了四千页的证据,其中有尼克松的八次谈话记录,从中可以看到很多地方与尼克松自己公布的记录不符。人们更倾向于相信,尼克松是故意地删除了对他不利的内容。
国会的司法委员会决定举行一次向全国转播的电视辩论。让委员会内主张和反对弹劾的两种意见,公开向美国民众表明他们的观点,对美国人民有个交代。在国会司法委员会中,保守派的共和党人是尼克松唯一的希望。但是,在电视辩论之前,原来反对弹劾的委员,一个接一个地转变了立场,尼克松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了。
就在辩论即将开始之前,最高法院以八比零(一人弃权)一致通过,要求尼克松继续交出录音带。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先由总统提名任命,由国会通过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一旦当选之后,除了国会有充分理由进行弹劾之外,他的任命就是终身的。所以,虽然总统“有权”任命大法官,却不是一定“有机会”任命大法官。因为在总统的任期内,完全可能没有大法官退休。
尼克松应该说是十分“幸运”的。他在任期内,居然出现了任命四个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机会。但是,美国的最高法院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地位在美国是非常高的,也可以说是非常神圣的。他们本身当然也有基本观点倾向的不同,例如有的大法官更倾向保守派的观点一些,有的大法官则更倾向自由派的观点一些。这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对于手中的案件的判断理解。但是,他们可以说都不会落到屈服于或者倾向于某个权势人物,因此就对他网开一面的地步。
我相信这不仅和国会及民众的监督有关,一定也和这个职位的职业神圣感有关。就像独立检察官一样,整个社会就有这样的气氛和压力,到了这个位置上的任何一个法律工作者,他都会立即感觉到这个头衔沉甸甸的份量和民众灼灼的期待目光。这样的职位,和行政官员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行政官员很容易产生政客一类的人物,但是,大法官这样的位置却通常不是产生政客的地方。
因此,在“水门事件”发生以后,最高法院的唯一一次插手,它的结果是公正的。尽管九名大法官其中有四名出自尼克松的任命,使他总是抱有一些幻想,希望表决结果至少出现两种不同意见。可是,事后想来,谁都觉得,最高法院在这个问题上,出现这样一边倒的投票结果是极其正常和自然的。
尼克松还曾希望,最高法院至少把他的录音带分别处理,例如,判定有些涉及国家安全的材料允许他保留。也就是说,尼克松希望“国家安全”这顶保护伞,至少还可以为他抵挡一部分威胁。但是最高法院的意见非常明确,什么该交出来,什么不必交出来,这一切都由法官西里卡决定。最高法院裁定:总统显然享有行政豁免权,但是,这种豁免权不可以压倒刑事司法的法律既定程序所提出的根本要求。总统不能将自己置于法律之上。
总统能不能将自己置于法律之上,这是自从“水门事件”发生之后,尼克松们与整个权力制约机制抗争和挣扎的焦点。也是美国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