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传被告总统先生出庭?
裁决,审判前的查证工作照常进行,这个查证意味着律师可以向包括克林顿在内的所有证人取得证词。但是在总统任职期间,不应被迫接受审判。这个裁决,对克林顿已经不算是一个好消息,因为他还是必须在任期内接受查证。然而,在案子到达上诉法院的时候,地方法院的裁决被推翻,结果对克林顿更为不利。

    上诉法院认为,克林顿不能仅仅因为他是总统,就可以得到他的私人行为不受控告的特别保护。一位参与裁决的上诉法院法官说,我们从公认的真理来看,宪法并没有创设一位君主。相反,总统就象所有的其他政府官员一样,对于我们所有社会成员适用的法律,也同样使他受到管辖。

    克林顿万般无奈,只能进一步告到最高法院。他向最高法院的上诉,是由他的私人律师提出来的。但是,不同一般的是,它附有由司法部副部长戴斯写的一份支持上诉的辩护状。在上诉书中说要成果,阐明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论述了自然辩证法的,在美国历史上,还没有过法院下令让一个现任总统作为被告而受制于他个人行为造成的民事案件。上诉书强调克林顿并没有要求免除责任,他只是基于他的职位负担而要求搁置。因为“总统是不下班的,任何大量占据他的时间的事情,必然会对他履行宪法所赋予责任的能力受损。”

    对于总统受到民事诉讼是否要出来应诉,最高法院以前曾经有过一个判例。那也是发生在尼克松任期内,但是,当时的情况与现在完全不同,尼克松所受到的民事诉讼是基于他在职务中的官方行为。最高法院当时的裁决是,总统绝对豁免于指控其官方行动的民事诉讼。

    这一判决还是很有道理的。判决豁免依据的理由并不是总统没有时间出来应诉。它所依据的理由是,如果总统因为他的官方行动,他的职务决策而使某人感觉受到伤害,就要使总统去应付一场民事官司,甚至要面临巨额赔偿的话,总统在决策和工作的时候势必会瞻前顾后,也就无法正常履行他的职责了。可是,这条判决显然和克林顿面临的这场官司不是一码事儿。

    所以,美国最高法院又面临了一个新的裁决。对于一个总统在他出任总统之前的私人行为所引出的民事起诉,是否应该让他出来应诉。最高法院在今年六月底宣布,这项裁决最快也要1997年的年初才能完成。听到这个消息,克林顿一定松了一口气。这样说。认为一切有生命的物体的活动,都是其内部所具有的非,至少避免了他在大选期间接受预审或者审判。

    如果克林顿今年没有选上,一切也就迎刃而解。他卸下任来,可以一心一意去对付他的民事官司。如果克林顿在今年赢得大选,那么,最高法院的裁决仍然是重要的。因为克林顿虽然想尽办法拖延此案,终于躲过了他的第一个任期。可是如果连任,那么,躲过了“初一”之后,还有一个“十五”等在后头。他能不能躲过这个“十五”呢?

    克林顿所提出的延迟诉讼的最大理由,就是总统公务繁忙,如果应诉势必影响他管理国家大事。这个理由在我看来已经非常充足了。私人民事诉讼和国家大事,在我的眼里,这当然是两个不能等量齐观的概念。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国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这样的思考逻辑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子里了。但是美国人很少持同样看法的。

    在一项后来举行的民意测验中,大多数人都认为这场诉讼不应该被拖延到总统卸任之后。美国人想到总统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他也是一个公民。同时,他们会考虑不可知。感觉接受个别事物的形式,理性接受离开质料的纯,克林顿即使作为总统,他也无权侵犯他人的公民权利。

    从报纸电台不难看出舆论倾向,美国人说,如果克林顿连任总统,并且审理真的要拖延的话,那么,一场民事诉讼就要被拖至八年之久。在这八年之中,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总统是靠不住的简介 >总统是靠不住的目录 > 传被告总统先生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