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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问哲学家
命赋予意义的手段的佛教谈了很多。但是,根据你和你所代表的思想潮流的意见,是什么给生命赋予意义?

    让-弗朗索瓦——首先,我不代表任何思想潮流。我努力去理解那些现存的或曾经存在的思想潮流,这已经不是容易的事了。为了回答你的问题,我想提供一种西方思想所遵循的各种不同途径的背景。在作为西方文明的出发点的希腊文明诞生后,对于生命的意义这个问题有三大类回答。第一类,是宗教回答,尤其是在一些大的一神教如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占优势之后。这种回答将生命的合目的性(finalite)放置在彼世,或者是一种属于超验性范畴的真理之中,因而也就是放置在某些步骤和某些法则的集合体之中,为了确保不死灵魂(ame immortelle)的个人得救,就必须完成这些步骤,尊重这些法则。不死灵魂根据它在尘世上这次生命中的功德,将在彼世享有永生。总的来说,就是在这个基座上,西方靠着一些全都来自近东的宗教的帮助,建立了它在几千年的时间里对于生命意义的追求。但这并不阻止每个个体在这个俗世上,以各种属于尘世的现实性的行动追求幸福和平衡,从试图获得好收成的农民一直到试图杀害对他造成威胁或者与他竞争的人的国王,或是试图使自己富有的商人,莫不如此。因此人们可以说,除了确切意义上的宗教人士,如日常生活与幸福理想相符合的僧侣和神秘主义者,所有其他的人都在进行着一种不妨说是全凭经验的对幸福的追求,这种追求并不排斥宗教所称的罪恶,同时又继续着在彼世的对永恒幸福的追求。两个目标是可以妥协的,因为对永恒幸福的追求包含了原谅、忏悔、宽恕和对人们在尘世上所犯的所有罪恶的补赎的概念。

    马蒂厄——是否存在一些建立在这种形而上学基础上的文明,这种形而上学考虑死亡之后和这次出生之前的各种不同的生存状态,而它的精神价值则浸润到日常生活的所有行为之中,以致没有真正的“普遍”行为?

    让-弗朗索瓦——原则上,这正是基督教想要做的事!可是人类与自己信奉的理想对着干的本领是无限的……

    马蒂厄——然而,一个真正实际的宗教并不仅仅是要引导人们生活在对于彼世的希望之中,而是还要赋予今生的每个行为以一种意义。

    让-弗朗索瓦——在理论上说是如此。基督教曾经首先是许多让人懂得如何在今生中行为表现的戒律。人正是根据自己在此生中的行为表现方式而获得自己的永恒幸福。

    马蒂厄——有没有一种形而上学的生存观被补充到这些戒律上,它启发他,并且不局限于行为表现的领域?

    让-弗朗索瓦——请注意!我正在向你谈论发生在西方的事情。我并不是对你说,根据宗教的答案,人就能够在今生中不论做什么事部仍然该得到他的永恒幸福,尽管在绝大多数时候是如此!因为在两千年里,欧洲人一直惊人地以一种与基督教道德相对立的方式生活着,相互杀害,相互奴役,相互偷盗,通奸,并放纵自己犯所有的大罪,同时却又怀着终究能上天堂的希望,因为人们向他们提供了赎罪和得救,只要他们死时已经忏悔并具备了所有的临终圣事就行了。好了!当然,我并不是说人们向他们推荐的就是这个。教士、良心导师、告解师们将他们的时间都用在提醒信徒们,什么是罪恶,什么是根据主的法律而生活。我要强调的是,投身于一种根本上说是宗教性的对于生存意义的追求,并不就阻止人们在通常的领域追求日常的幸福,况且这类日常幸福的绝大多数是与基督教的道德完全相容的:建立一个家园,拥有一个家庭,享受良好的收成,能够以合法的手段变得富有,所有这一切都不是受禁止的。但是有许多其他行动则是对基督教法则的公然冒犯。然而,由于基督教是一种关于罪恶、关于罪恶的悔悟和救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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