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证这种制度合理,或者是这种社会制度的理论说明。
家族制度过去是中国的社会制度。传统的五种社会关系: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其中有三种是家族关系。其余两种,虽然不是家族关系,也可以按照家族来理解。君臣关系可以按照父子关系来理解,朋友关系可以按照兄弟关系来理解。在通常人们也真地是这样来理解的。但是这几种不过是主要的家族关系,另外还有许许多多。公元前有一部最早的汉语词典《尔雅》,其中表示各种家族关系的名词有一百多个,大多数在英语里没有相当的词。
由于同样的原因,祖先崇拜也发展起来了。居住在某地的一个家族,所崇拜的祖先通常就是这个家族中第一个将全家定居此地的人。这样他就成了这个家族团结的象征,这样的一个象征是一个又大又复杂的组织必不可少的。
儒家学说大部分是论证这种社会制度合理,或者是这种制度的理论说明。经济条件打下了它的基础,儒家学说说明了它的伦理意义。由于这种社会制度是一定的经济条件的产物,而这些条件又是其地理环境的产物,所以对于中华民族来说,这种制度及其理论说明,都是很自然的。因此,儒家学说自然而然成为正统哲学、这种局面一直保持到现代欧美的工业化侵入。改变了中国生活的经济基础为止。
儒家学说是社会组织的哲学,所以也是日常生活的哲学。儒家强调人的社会责任,但是道家强调人的内部的自然自发的东西。中说,儒家游方之内,道家游方之外。方,指社会。公元三、四世纪,道家学说再度盛行,人们常说孔子重“名教”,老、庄重“自然”。中国哲学的这两种趋势,约略相当于西方思想中的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这两种传统。读杜甫和李白的诗,可以从中看出儒家和道家的不同。这两位伟大的诗人,生活在同一时期(公元八世纪),在他们的诗里同时表现出中国思想的这两个主要传统。
因为儒家“游方之内”,显得比道家入世一些;因为道家“游方之外”,显得比儒家出世一些。这两种趋势彼此对立,但是也互相补充。两者演习着一种力的平衡。这使得中国人对于入世和出世具有良好的平衡感。
在三、四世纪有些道家的人试图使道家更加接近儒家;在十一、二世纪也有些儒家的人试图使儒家更加接近道家。我们把这些道家的人称为新道家,把这些儒家的人称为新儒家。正是这些运动使中国哲学既入世而又出世,在第一章我已经指出了这一点。
儒家以艺术为道德教育的工具。道家虽没有论艺术的专著,但是他们对于精神自由运动的赞美,对于自然的理想化,使中国的艺术大师们受到深刻的启示。正因为如此,难怪中国的艺术大师们大都以自然为主题。中国画的杰作大都画的是山水,翎毛,花卉,树木,竹子。一幅山水画里,在山脚下,或是在河岸边,总可以看到有个人坐在那里欣赏自然美,参悟超越天人的妙道。
同样在中国诗歌里我们可以读到像陶潜(372—427年)写的这样的诗篇: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道家的精髓就在这里。
农的眼界不仅限制着中国哲学的内容,例如“反者道之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还限制着中国哲学的方法论。诺思罗普(Northrop)教授说过,概念的主要类型有两种,一种是用直觉得到的、一种是用假设得到的。他说,“用直觉得到的概念,是这样一种概念,它表示某种直接领悟的东西,它的全部意义是某种直接领悟的东西给予的。‘蓝’,作为感觉到的颜色,就是一个用直觉得到的概念。……用假设得到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