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前一章说,儒家和道家是中国思想的两个主流。它们成为主流,是由长期演变而来;而在公元前五世纪到三世纪,它们还不过是争鸣的许多家中的两家。那时候学派的数目很多。中国人称它们为“百家”。
后来的历史家对“百家”试行分类。第一个试行分类的人是司马谈(卒于公元前l10 年),他是作《史记》的司马迁(公元前145一前86?年)的父亲。《史记》最后一篇中引用了司马谈的一篇文章,题为“论六家要指”。这篇文章把以前几个世纪的哲学家划分为六个主要的学派,如下:
第一是阴阳家。他们讲的是一种宇宙生成论。它由“阴”、“阳”得名。在中国思想里,阴、阳是宇宙形成论的两个主要原则。中国人相信,阴阳的结合与互相作用产生一切宇宙现象。
第二是儒家。这一家在西方文献中称为“孔子学派”。但是“儒”字的字义是“文士”或学者,所以西方称为“孔子学派”就不大确切,因为这没有表明这一家的人都是学者以及思想家。他们与别家的人不同,都是传授古代典藉的教师,因而是古代文化遗产的保存者。至于孔子,的确是这一家的领袖人物,说他是它的创建人也是正确的。不过“儒”字不限于指孔子学派的人,它的含义要广泛些。
第三是墨家。这一家在墨子领导下,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它的门徒实际上已经自称“墨者”。所以这一家的名称不是司马谈新起的,其他几家的名称有的是他新起的。
第四是名家。这一家的人,兴趣在于他们所谓的“名”、“实”之辨。
第五是法家。汉字“法”的意义是法式、法律。这一家源于一群政治家。他们主张好的政府必须建立在成文法典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儒者强调的道德惯例上。
第六是道德家。这一家的人把它的形上学和社会哲学围绕着一个概念集中起来,那就是“无”,也就是“道”。道集中于个体之中,作为人的自然德性,这就是“德”,翻译成英文的virtue(德),最好解释为内在于任何个体事物之中的power(力)。这一家,司马谈叫做“道德家”,后来简称“道家”。第一章已经指出,应当注意它与道教的区别。
对“百家”试行分类的第二个历史家是刘歆(公元前46?一公元23年)。他是当时最大的学者之一,和他父亲刘向一起,校对整理皇家图书。他把整理的结果写成附有说明的分类书目,名为《七略》,后来班固(公元32—92年)用它作为《汉书·艺文志》的基础。从《艺文志》中可以看出,刘歆将“百家”分为十个主要的派别,即十家。其中有六家与司马谈列举的相同。其余四家是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刘歆在结论中说: “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这句话是说,小说家没有其他九家重要。
这个分类的本身,并没有比司马谈的分类前进多少。刘歆的新贡献,是他试图系统地追溯各家历史的起源,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后来的学者,特别是章学诚(1738一1801年)、章炳麟(1869一1936年),大大发挥了刘歆的理论。这个理论的要义,是主张,在周朝(公元前1122?一前225年)前期的社会制度解体以前,官与师不分。换言之,某个政府部门的官吏,也同时就是与这个部门有关的一门学术的传授者。这些官吏,和当时封建诸侯一样,也是世袭的。所以当时只有 “官学”,没有“私学”。这就是说,任何一门学术都没有人以私人身份讲授。只有官吏以某一政府部门成员的身份才能够讲授这门学术。
这个理论说,周朝后期的几百年,王室丧失了极力,政府各部门的官吏也丧失了职位。流落各地。他们这时候就转而以私人身份教授他们的专门知识。于是他们就不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