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映出墨者团体的性质,别的书上也说到这种性质。例如《淮南子·泰族训》中说:“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 《墨子》一书的本身,差不多有九篇是讲防御战术和守城器械。这一切表明,当初组成墨家的人是一群武士。
可是,墨子及其门徒。与普通的游侠有两点不同。第一点,普通的游侠只要得到酬谢,或是受到封建主的恩惠,那就不论什么仗他们都打;墨子及其门徒则不然,他们强烈反对侵略战争,所以他们只愿意参加严格限于自卫的战争。第二点,普通的游侠只限于信守职业道德的条规,无所发挥;可是墨子却详细阐明了这种职业道德,论证它是合理的,正当的。这样,墨子的社会背景虽然是侠,却同时成为一个新学派的创建人。
墨子认为,“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四焉”:(l)儒者不相信天鬼存在,“天鬼不悦”。 (2)儒者坚持厚葬,父母死后实行三年之丧,因此把人民的财富和精力都浪费了。(3)儒者强调音乐,造成同样的后果。(4)儒者相信前定的命运,造成人们懒惰,把自己委之于命运(《墨子·公孟》)。《墨子》的《非儒》篇还说:“累寿不能尽其学、当年不能行其礼,积财不能赡其乐。盛饰邪术,以营世君;盛为声乐,以淫遇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学不可以导众。”
这些批评显示出儒墨社会背景不同。在孔子以前,早已有些饱学深思的人放弃了对天帝鬼神的信仰。下层阶级的人,对于天鬼的怀疑、通常是发生得迟缓一些。墨子所持的是下层阶级的观点。他反对儒家的第一点。意义就在此。第二、第三点,也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的。至于第四点。则是不相干的,因为儒家虽然常常讲到“命”,所指的并不是墨子攻击的那种前定的命。前一章已经指出过这一点,就是在儒家看来。命是指人们所能控制的范围以外的东西。但是,他若是竭尽全力,总还有一些东西是在他力所能及的控制范围以内。因此,人只有已经做了他自己能够做的一切以后,对于那些仍然要来到的东西才只好认为是不可避免的,只好平静地、无可奈何地接受它。这才是儒家所讲的“知命”的意思。
儒家的中心观念仁、义,墨子并没有批评;在《墨子》一书中,他倒是常讲到仁、义,常讲仁人、义人。不过他用这些名词所指的,与儒家所指的,还是有些不同。照墨子的意思,仁、义是指兼爱,仁人、义人就是实行这种兼爱的人。兼爱是墨子哲学的中心概念。墨子出于游侠,兼爱正是游侠职业道德的逻辑的延伸。这种道德,就是,在他们的团体内“有福同享,有祸同当”(这是后来的侠客常常说的话)。以这种团体的概念为基础,墨子极力扩大它,方法是宣扬兼爱学说,即天下的每个人都应该同等地、无差别地爱别的一切人。《墨子》中有三篇专讲兼爱。墨子在其中首先区别他所谓的“兼” 与“别”。坚持兼爱的人他名之为“兼士”,坚持爱有差别的人他名之为“别士”。 “别士之言曰:吾岂能为吾友之身若为吾身,为吾友之亲若为吾亲”,他为他的朋友做的事也就很少很少。兼士则不然,他“必为其友之身若为其身,为其友之亲若为其亲”,他为他的朋友做到他能做的一切。作出了这样的区别之后,墨子问道:兼与别哪一个对呢?(引语见《墨子·兼爱下》)
然后墨子用他的“三表”来判断兼与别(以及一切言论)的是非。所谓三表,就是 “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墨子 ·非命中》)“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非命上》)三表之中,最后一表最重要。“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是墨子判定一切价值的标准。
这个标准,也就是墨子用以证明兼爱最可取的主要标准。在《兼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