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程颐死后只有二十二年,朱熹(1130—1200年)就生于今福建省。这二十年中,政局变化是严重的。宋代在文化上有卓越成就,可是在军事上始终不及汉、唐强大,经常受到北方、西北方外部部落的威胁。宋朝最大的灾难终于到来,首都(今开封市)陷于来自东北的通古斯部落的女真之手,被迫南渡,1127年在江南重建朝廷。在此以前为北宋(9 60—1126年),在此以后为南宋(1127一1279年)。
朱熹,或称朱子,是一位精思、明辩、博学、多产的哲学家。光是他的语录就有一百四十卷。到了朱熹,程朱学派或理学的哲学系统才达到顶峰。这个学派的统治,虽然有几个时期遭到非议,特别是遭到陆王学派和清代某些学者的非议,但是它仍然是最有影响的独一的哲学系统,直到近几十年西方哲学传人之前仍然如此。
我在第十七章已经说过,中国皇朝的政府,通过考试制度来保证官方意识形态的统治。参加国家考试的人,写文章都必须根据儒家经典的官版章句和注释。我在第二十三章又说过,唐太宗有一个重大行动,就是钦定经典的官版章句和“正义”。在宋朝,大政治家和改革家王安石(1021一1086年)写了几部经典的“新义”,宋神宗于1075年以命令颁行,作为官方解释。不久,王安石的政敌控制了政府,这道命令就作废了。
这里再提一下,新儒家认为、《孟子》、《大学》、《中庸》是最重要的课本,将它们编在一起,合称“四书”。朱熹为“四书”作注,他认为这是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据说,甚至在他去世的前一天。他还在修改他的注。他还作了《周易本义》、《诗集传》。元仁宗于1313年发布命令,以“四书”为国家考试的主课,以朱注为官方解释。朱熹对其他经典的解释,也受到政府同样的认可,凡是希望博得一第的人,都必须遵照朱注来解释这些经典。明、清两朝继续采取这种作法,直到1905年废科举、兴学校为止。
正如第十八章指出的,儒家在汉朝获得统治地位,主要原因之一是儒家成功地将精深的思想与渊博的学识结合起来。朱熹就是儒家这两个方面的杰出代表。他的渊博的学识,使他成为著名的学者;他的精深的思想,使他成为第一流哲学家。尔后数百年中,他在中国思想界占统治地位,决不是偶然的。
前一章已经考察了程颐关于“理”的学说。朱熹把这个学说讲得更为清楚明白。他说:“形而上者,无形无影是此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状是此器。”(《朱子语类》卷九十五)某物是其理的具体实例。着没有如此如此之理,便不可能有如此如此之物。朱熹说: “做出那事,便是这里有那理。”(《语类》卷一百一)
一切事物,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都是其理。朱子有一段语录,说:“问:枯槁之物亦有性,是如何?曰;是他合下有此理。故曰:天下无性外之物。因行阶云;阶砖便有砖之理。因坐云;竹椅便有竹椅之理。”(《语类》卷四)
又有一段说:“问:理是人、物同得于天者,如物之无情者亦有理否?曰:固是有理。如舟只可行之于水,车只可行之于陆。”(同上)又有一段说:“问:枯稿有理否?曰:才有物,便有理。天不曾生个笔。人把兔毫来做笔,才有笔,便有理。”(同上)笔之理即此笔之性。宇宙中其他种类事物都是如此:各类事物各有其自己的理,只要有此类事物的成员,此类之理便在此类成员之中,便是此类成员之性。正是此理,使此类事物成为此类事物。所以照程朱学派的说法,不是一切种类的物都有心,即有情;但是一切物都有其自己的特殊的性,即有理。
由于这个原故,在具体的物存在之前,已经有理。朱熹在《答刘叔文》的信中写道: “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