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者对许多神学家、哲学家和几何学家作的第六组反驳的答辩
题,即:如果我用我的分析法把我的精细的物质的运动分割到足以使我确知并且能够使一些非常仔细的、自以为都是相当明智的人们认识到他们的思维被分布在这些物体的运动之中是有矛盾的,也就是说(我认为是这个意思),我们的思维不过是物体性的运动。对于这个问题,我回答说,对于我个人来说,我是非常肯定的,不过我不能保证可以劝说别人相信,不管他们是多么仔细,自以为多么明智。至少我不能保证那样的一些人们相信,那些人们不是把他们的精神用在纯理智的东西上,而是仅仅用在想象的东西上,就象很容易看到那些人所做的那样,他们想象用分解某种精细物质的办法就可以理解①思维和运动之间的一切分别和不同。因为这种不同只能从一个有思维的东西的观念和一个有广延或运动的东西的观念完全不同和互不依赖,以及从我们清楚、分明地领会为不同和互不依赖的一些东西除非是由于上帝的全能就不能分开的想法是矛盾的这两件事上去理解②;因此,不管我们碰到它们有多少次在同一的主体里在一起,就象思维和物体性的运动在一个人里一样,我们不应该因此就认为它们在性质的统一性上是一个东西,而只有在组成的统一性上才是同一的东西。
①“理解”,法文第二版是“认识”。
②“理解”,法文第二版是“认识”。
三、这里提到的柏拉图主义者及其追随者们今天已被全体天主教会以及所有的哲学家们一致反对,因此用不着谈他们了。再说,不错,拉特兰公会议规定可以画天使,但是并不因此就说他们是物体性的。而且即便人们相信他们是那样的,也没有理由认为他们的精神与肉体比人的精神与肉体更不可分;并且当人们也愿意想象人的灵魂是从父亲到儿子传下来的,也不能由此就得出结论说它是物体性的,而仅仅是如同我们的肉体是从我们的父母的肉体生的一样,我们的灵魂是从它们的父母的灵魂生的。致于狗和猴子,当我把思维归之于它们的时候,这并不等于说人的灵魂和肉体没有分别,而勿宁说,在其他动物里,精神和肉体也是有分别的;这就是那些同一的柏拉图主义者们(有人现在还向我们吹嘘他们的权威)和毕达哥拉斯一起所主张的东西,就象他们的脱生说那样为人所共知。但是,至于我,我不仅说过在兽类里没有思维(人们想硬要使我相信有思维),而且尤有甚者,我用道理证明过它,这些道理是非常有力的,一直到现在还没有人怎么反对过它。而恰恰是这些人,他们认为狗在醒着时候知道它们在跑,甚至在睡着的时候知道他们在叫,他们说这话就象和它们串通一气,并且看见在它们心里发生过一切事情似的,这些人对他们所说的话什么都没有证明。因为,虽然他们接着说他们不能相信兽类的活动能够用机械的办法来充分地加以解释而不把这些活动归之于感官、灵魂、生命(也就是说,按照我的解释,没有思维,因为我从来没有反对过人们通常叫做生命、物体性的灵魂和器官的东西),相反,他们把人们能够做的任何反对意见都置之度外,坚决认为这是完全不可能的,甚至是非常荒唐的事情。可是这并不能算是一种证明,因为没有什么意见正确到使人们不能用同样的办法说不能相信它,而且甚至当我们缺少证明时就来起誓发愿,这也不合习惯①。同时,由于以前看见一些大人物用差不多同样的方式嘲笑那些认为有对蹠点的人,因此我的意思是不要轻易把对某些人好象是荒唐的东西都当成是错误的。
①哈尔丹和罗斯根据拉丁文的英译本译为:‘同样的话也可以对于任何意见都这么说,不管这个意见多么正确;不仅如此,人们也不习惯于起誓发愿,除非是在他们的证明没有道理的地方。”
最后,接着加上的几句话:如果猴子、狗、象在它们的一切活动上真是象机器一样,那么有些人将会说人的一切行动也和机器的行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