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感性确定性;这一个和意谓
感性确定性中的地位相符合。
我们的目的并不在于反复思考对象真正地是怎样,而只是要考察感性确定性所包含的对象是怎样。
因此感性确定性应该对它自身提出这样的问题:什么是这一个?让我们试就这一个的双重的存在形式这时和这里来看,则它所包含的辩证法将具有一种和这一个本身一样的可以理解的形式。因而对于这问题:什么是这时?譬如说,我们就可以这样答复:这时是夜晚。为了证明这个感性确定性的真理性,一个简单的试验就足够了。我们写下这一真理;一条真理是不会由于写下来而失掉其真理性的;正如它不会由于我们保持它而失掉其真理性一样。如果我们隔些时候,到了这时是正午时,再去看那条写下来的真理,那么我们必须说,它已经陈旧过时了。
把quot;这时是夜晚quot;,写下来加以保持,这就是说,它是怎样,就把它当成怎样,把它当成存在着的东西来对待。但是它却被证明为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这时本身诚然还保持为这时,不过保持下来的乃是一个不是夜晚的这时。同样在白天,quot;这时是白天quot;的这时也保持为这时,不过保持下来的不是作为白天的这时,换句话说,所保持下来的这时乃是一个一般的否定的东西了。这个自身保持着的这时因此不是一个直接的东西,而乃是一个间接的东西;因为它之所以被规定为一个长在的和保持着的东西,乃由于它不是别的东西,例如它不是白天和夜晚。这样一来,它仍然还是象以前那样的单纯的这时,并且在它这种单纯性里,它对任何仍然同它相联属的东西都是漫无差别的;quot;这时quot;既不是夜晚和白天,同样它也是白天和夜晚;它一点也不受它的这种他在的影响。一个这样的,通过否定作用而存在的单纯的东西,既不是这一个、也不是那一个,而是一个非这一个,同样又毫无差别地既是这一个又是那一个,——象这样的单纯的东西我们就叫做普遍的东西;因此普遍的东西事实上就是感性确定性的真理性。
当我们说出感性的东西时,我们也是把它当作一个普遍的东西来说的。我们所说的是:quot;这一个quot;,这就是说,普遍的这一个,或者当我们说:它存在时,亦即是说一般的存在。
当我们这样说时,心中当然没有表象出一个普遍的这一个或一般的存在,但是我们说出来的却是普遍的东西;换句话说,我们没有真正地说出我们在感性确定性中所意谓的东西。但是,我们将可看到,语言是较真的东西:在语言中我们自己直接否定了我们的意谓;并且既然共相是感性确定性的真理,而语言仅仅表达这种真理所以要我们把我们所意谓的一个感性存在用语言说出来是完全不可能的。
就quot;这一个quot;的另外一种形式quot;这里quot;而论,情形将会是一样的。譬如说,这里是一棵树。我转一下身,则这一真理就消失了,而转变到它的反面了:这里不是一棵树,而乃是一所房子。这里本身并没有消失;而它是长存于房子、树木等等的消失之中,并且无差别地同样是房子、树木。quot;这一个quot;因而又表明自身为中介了的单纯性或普遍性。
由于感性确定性自己本身证明共相是它的对象的真理性,所以纯存在就仍然是它的本质,不过这纯存在不是一种直接的东西,而是一种以否定性和间接性为本质的东西,因而它不是我们所意谓的存在,而是具有抽象性和纯粹普遍性的规定的存在,而我们的意谓,既然并不以感性确定性的真理为共相,便只有与这个空洞的或无差别的这时和这里相对立了。
我们试比较一下认识和对象最初出现的关系与两者在这种结果中所处的关系,就可以看见,它俩的关系恰好倒转过来了。那本来据说是本质的东西,现在却成为感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