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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教化及其现实王国
于它的自在存在的缘故。别的〔自我意识〕发现在它那里活动着的是它们的本质而不是它们的自为存在,——它们发现在它那里完成的是它们的思维或纯粹意识,而不是它们的个体性。因此,这种自我意识是在它们的思想里有效准和享有荣誉。这样的自我意识是高傲的封臣,臣属的活动总是为了国家权力的利益,但国家权力不是君主个人的意志,而是本质性的意志,而且臣属的重要,也只在于他这样取得的荣誉之中,即是说,只在于他按照本质表达了普遍意见,而不在于他以感恩之情表达了个体性,因为他并没帮助个体性〔君主〕,使之成为自为存在。国家权力的个人意志此时还没有形成起来,假如说这种自我意识同个人意志是有关联的,那么他的语言毕竟具有建议的性质,是他为了普遍利益而提出来的建议因此国家权力对于建议还处于无意志状态,在各种不同的有关普遍福利的意见中还不能起裁决的作用。它还不是政府(Regierung),因而真正说来还不是真实的国家权力。——自为存在、那还没作为意志被牺牲掉的意志,乃是各社会阶层内在的怀有二心的精神,这种精神尽管口头上侈谈什么普遍福利,骨子里却保留着它自己的特殊利益,并且倾向于把侈谈普遍福利的语言当作追求普遍福利的行动的代替品。在服务中特定存在总要有所牺牲,有时甚至牺牲生命,所以服务中的牺牲诚然是非常彻底的;但在经常的死亡危险中得以幸存下来的残余,仍是一定的特定存在,因而仍是一种特殊的自为存在,而这种死里余生的自为存在就使那为普遍福利提出的建议具有模棱两可令人怀疑的性质,并且事实上它总是在国家权力之外还保留着它自己的意见和特殊的利益。因此,它同国家权力还不是一致的,它还不免于卑贱意识的规定,经常处于蹶起反叛的状态中。

    自为存在必须予以扬弃的这种矛盾,是这样一种形式矛盾:自为存在与国家权力的普遍性互不一致,彼此对立。可是这一形式的矛盾同时又表现为另一形式的矛盾,即,特定存在在死亡中所完成的那种外化,本身乃是一种存在着的外化,并不返回于意识的外化,——因为,意识并不是得免于外化的、自在而自为的东西,它毋宁是在过渡为它的不可协调的对立面。因此自为存在的真正牺牲固然就象牺牲生命那样彻底,但是在这一外化中它又保持其自身;它因这种外化而现实地成为它自在地本来就是的那种东西,成为它的自身与它的反面彼此同一的统一体。由于隐蔽的内在的精神、本质的自我〔或自我意识〕显现出来并且自身异化了,于是国家权力也就同时上升为它自己的自我〔或主体〕了;假如没有这种自身异化,则荣誉的事迹,高贵意识的行动,以及根据它的见解所作的建议,都会继续是用意不清的东西,骨子里都还含有特殊意图和个人私心。

    Ⅱ.语言是异化或教化的现实

    不过这种异化只发生于语言中,而在这里出现的语言,具有它独特的意义。——

    在伦理世界里语言表示着规律和命令,在现实世界里它只表现为建议,在这两种世界里语言以本质为内容,而语言本身则是本质的形式。但现在,语言却以它自己这个形式为内容,并且作为语言而有效准;实现那必须予以实现的东西,其所依靠的力量就在于说话,在于说话本身。因为语言是纯粹自我本身的特定存在;在语言中自我意识的自为存在着的个别性作为个别性才获得特定存在,这样,这种个体性才是为他的存在。我(Ich),作为这样的纯粹的我,除了在语言中以外,就不是存在在那里的东西;在任何其他的表现中,它都沉沦为这样一种现实、具有这样一种形态:即,它可以重新从其中倒退出来;它曾从它的行动中倒退出来,也曾从它的面相学的表现中倒退出来,以返回于其自身,使这样不完全的特定存在只落得是一种它在其中既是太多又是太少的无灵魂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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