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启蒙的真理性
因为,纯粹识见,为我们已见到的那样,就是存在着的概念自身,或者说,就是这样一种自身等同的纯粹的人格,这种人格之自己区别自己,只是使每个被区别的环节本身成为一个纯粹概念,也就是说,成为简直不是什么有区别的东西;它是一种简单的纯粹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不仅自在地而且自为的存在于一种直接的统一性中。因此,这种自我意识的自在存在,不是一种长存不变的存在,相反,当它有了区别时它就立即停止其为某种东西了;但是这样一种简直没有停留不能持续的存在,就不是自在的,从本质上说勿宁是为一个他物的,而这个他物,正是吸取它或吞食它的那种势力。
但是这个与第一环节亦即自在存在相反的第二环节,也象第一环节一样,立即归于消逝;或者说得更确切些,它作为一种仅仅为他的存在,勿宁即是消逝〔过程〕本身,而这样一来,返回自身的存在、自为存在就设定起来了。可是这种简单的自为存在,作为自身等同的东西,又勿宁是一种存在,因而是为一个他物的存在。——纯粹识见,当它发展出了它的环节时亦即当它作为对象时所具有的这种本性,表现于外,就是有用的东西(dasNutzliche)。有用的东西是一种自在的持存或事物,这种自在存在,同时又只是一种纯粹环节;它因而是绝对为一个他物的,但它之所以是为一个他物的,又恰恰只因它是自在的;这两个相反的环节,于是返回于自为存在的不可分割的统一性中。但是,有用的东西虽然表述着纯粹识见的概念,它却并非即是纯粹识见一般,而勿宁只是作为表象和作为其自己的对象的那种纯粹识见;它只是上述那些环节的不断更替,其中有一个环节,本身固然即是已经返回于自己本身的存在,但也仅只是作为自为存在,即是说,仅只作为一种抽象的、出现于一方而与另外一方相反对的环节。
有用的东西本身并不是这样一种否定本质,即是说,它并不是把这些环节当作互相对立的环节同时又以同一个观点或态度不加分别地看待它们,或者把它们一律当作一种自在的思维(就象它们作为纯粹识见时那样)来看待。有用的东西本身固然保有自为存在环节,但自为存在环节在它这里并不干涉自在存在和为他存在这两个环节,假如那样,自为存在就该是自我(或主体)了。因此,纯粹识见在有用的东西这里,就把存在于其诸纯粹环节中它自己的概念当成对象;它是对这种形而上学的意识,但还不是对这种形而上学的概念理解;
它还没有达到存在与概念的统一性。因为有用的东西仍然保有其作为纯粹识见之对象这一形式,所以纯粹识见固然已经不再保有一个自在而自为地存在着的世界,但它毕竟还保有着一个与它自己有所区别的世界。不过,既然对立都已发展到了概念这个尖端上来,那么在紧接着的下一阶段,这些对立就将瓦解,而启蒙则将收获它的行动的果实。
Ⅲ.自身确定性
如果我们联系着〔精神生活的〕整个领域来考察已经达到的对象,则我们发现现实的教化世界已把自己归结为自我意识的虚妄(Eitelkeit),——归结为这样一种自为存在,这种自为存在,仍然以教化世界的混乱为自己的内容,仍然是个别概念,而还不是自为的普遍概念。但是这种个别的概念,返回自身之后,就是纯粹识见,——而纯粹识见就是作为纯粹自我或否定性的那种纯粹意识,正如信仰之就是作为纯粹思维或肯定性的那种纯粹意识那样。信仰发现,上述〔纯粹〕自我是使它趋于完满的补充环节;——
但是信仰既然由于这一补充而趋于消灭,那么现在,我们要想看到〔互相补充〕两个环节,一个作为绝对本质,亦即肯定性的存在着的东西,那就只能就纯粹识见来考察了。——
纯粹识见虽然完满,但作为自我意识;仍然缺少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