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绝对自由与恐怖
,另一方面,把自己构成为这样一种政府:其本身是一特定意志,从而与普遍意志相对立;因此,它完全没有别的选择,而只能把自己呈现为一种派别。我们称之为政府的,只是那胜利了的派别,而正是由于它是一个派别,这就直接孕育着它的倾覆的必然性;而且反过来说,它既是一个政府,这就使它成为一个派别,使它有罪过。如果说,普遍意志保持自己于政府的现实行为中,换句话说,保持自己于政府对它(普遍意志)所犯的罪行中,那么相反,政府却没有任何特定的和外在的东西可以让那与它(政府)对立的意志借以表现其罪过;
因为那与作为现实的普遍意志的政府相对立的,只是非现实的纯粹意志、〔内心〕意图。因此,有嫌疑就代替了有罪过;
或者说,有嫌疑,就有犯了罪的意义和效果,而且为对付这种深藏于单纯内心意图中的现实而采取的外在行动,就是干脆地把这种存在着的自我或个人消除掉,这种自我除了它的存在本身而外,是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可供消除的。
Ⅲ.自由主体性的觉醒
绝对自由在它这种独特的事业中成了它自己的对象,而自我意识体验到了这种绝对自由是个什么东西。就其自在而言,绝对自由正是清除了自身中一切区别和一切有区别事物的这种抽象的自我意识。就其作为抽象的自我意识而言,绝对自由是它自己的对象;死亡的恐怖就是绝对自由的这种否定性本质的直观。但是,绝对自由的自我意识发现,它的这种实在与这种实在当初对其自己所抱有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即是说,按照当初的概念,普遍意志只是人格的肯定性本质,人格知道自己在普遍意志中只是肯定的或被保持着的。而现在呢,绝对自由的自我意识所见到的已完全不同,它作为纯粹识见,已把自己的肯定本质和否定本质绝对地分割开来,换句话说,它已把无宾词的绝对迳直地分割为纯粹思维和纯粹物质,所以现在呈现在它面前的乃是那实现了的、从一个本质向另一个本质的绝对过渡。——普遍意志,作为绝对肯定的、现实的自我意识,由于它即是这种已上升为纯粹思维或抽象物质的、有自我意识的现实,于是就转化为否定的本质,表明自己同时又是自我思维(或自我意识)的扬弃。
绝对自由,作为普遍意志的纯粹自身等同,于是,本身就包含着否定,但因此也就包含着区别一般,并且发展着这种区别,使之重新成为现实的区别。因为,纯粹的否定性,在自身等同的普遍意志那里,有着它自己的诸环节所赖以实现的那种持存元素或实体,有着它可以将其转化为它的规定性的那种物质;而且一旦这实体表明自己是对个别意识的否定物,各种精神集团就重新组织形成起来,而大批的个体意识就分别归属于这些集团里去。这些个体意识在感觉到他们的绝对主人的、死亡的可怕的时候,就重新屈从于否定和区别,自行归属于各个集团,返回到一种局部的有限的事业上来,不过这样一来,他们也就返回到了他们的实体性现实。
精神也许会从这种骚乱中被抛回于它的出发点,被抛回于伦理世界和实在的教化世界(伦理世界和教化世界只会因受那重新进入心灵里来的对主人〔死亡〕的恐惧心理所激励而变得活力充沛,青春焕发,精神也许会不得不重新开始并永远重复环行这个必然性的圆圈,假如发展的结果只是自我意识与实体两者完全渗透的话,即是说,假如结果是这样一种渗透:自我意识,由于认识到了它的普遍本质乃是与它自己相反对的否定力量,从而愿意把自己不视为这个特殊物而只视为一种普遍物,并且因此而也能忍受得住把它当作特殊物加以排斥的那普遍精神的客观现实的话。——但是,发展的结果并不是这个样子,因为在绝对自由中,无论是已沉沦为各种各样特定存在的或固看于自己特定的目的和思想的那个意识,不论是属于现实或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