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章 书架管理 下一页
恐怖主义是人类公敌——纪念9·11一周年
    9.11——恐怖主义史的新阶段

    “恐怖主义”(terrorism)一词起源于法国雅各宾专政,韦氏大辞典的定义是:“有组织地使用恐怖,特别是作为一种强制手段”。大英百科全书的定义是:“对各国政府、公众和个人使用令人莫测的暴力、讹诈或威胁,以达到某种特定目的的政治手段。”它可以指极权主义的国家行为,即大英百科全书前述词条列举的:“阿明在乌干达的残酷统治是以谋杀、失踪和拷打为特征的。庇隆在阿根廷实行半法西斯专政,留下了恐怖遗患。其他许多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遭到极权主义政府的统治。伊朗国王的秘密警察萨瓦克、斯大林的克格勃、希特勒的盖世太保都以惨无人道、目无法律和人权而令人恐惧。”它也可以指非国家的政治势力或个人的暗杀、爆炸、投毒等暴力活动。

    与一般的专制、战争等暴力政治不同之处在于,恐怖主义一是“令人莫测的”暗中行动,二是打破任何规则的、不择手段的“超限”暴力。

    在人类历史上的野蛮时代,各民族都有过视暴力为当然、无规则可约束的状态,同时那时暴力的“技术”水平低下,可以说虽无规则之限却有技术之“限”,因而不存在严重的“超限”恐怖,也就还没有作为大恶的恐怖主义这一概念。但是坚持和平反对暴力仍然是人类古已有之的理想。我国墨家的兼爱非攻思想、世界许多宗教的杀生之禁都是它的体现。

    到了近代,一方面人类的文明进步使人道、法治、和平与人权的呼声大倡,反对暴力、尤其是反对不择手段的“超限”暴力成为跨文化的普世价值,几千年来人们在难免的各种暴力冲突中以无数生命和血的代价逐渐达成的约束暴力的共识即所谓规则也已经成为人类文明的现实基础。另一方面,暴力技术的发展使恐怖的危害越来越大,突破技术之“限”后的暴力如果没有规则之限,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反对恐怖主义越来越成为人类面临的严重问题。

    恐怖主义不同于一般暴力。20世纪以来反对一般暴力的和平主义作为一种高调的普世理想在人类的各个文化中都大有发展。像作为印度教徒的甘地、作为基督徒的马丁·路德·金和作为穆斯林的鲁戈瓦,以及20世纪后期日益发展的绿色和平运动,直到今天在美国呼吁反战的和平主义者,都是反对一切暴力的。现实世界离这种阳春白雪式的理想还很遥远。而其他各种“主义”者尽管为各自所理解的正义,乃至为各自的利益冲突而在一定前提下承认或使用暴力,也很少歌颂或鼓吹崇尚暴力的。对于那种歌颂或崇尚暴力者,人们谓之军国主义、法西斯或极权主义,但即使是他们,也不敢公然鼓吹“超限”的暴力(尽管他们常常实际那样做)。9.11暴行之所以至今无人承认是自己所为,也正是因为这一点。

    而其他各种“主义”都是反对恐怖主义的。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不必说了。马克思主义是主张暴力革命的,但像暗杀这样的恐怖活动也为传统马克思主义所拒绝。当年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对民粹派的政治恐怖活动、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清末革命党人的政治暗杀活动的批判是众所周知的。然而这些“恐怖主义”尽管符合自雅各宾时代这一名词形成之后的公认定义,却还因其具有“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而可以赢得某种同情,乃至至少得到同一理想信仰者的崇敬。如今那些在网上赞美“圣战英雄”的谬论正是以之类比9.11凶犯并为其辩护的。但这两者的界限却不容混淆:如果对前一类“恐怖主义”需要反对但还可以理解,那么对9.11式的“超限恐怖”凶徒人们只能厌恶与憎恨。对前者,人们可以在谴责其恐怖行径时指出他们袭击的对象也是不义者,而对于故意屠杀无辜的9.11凶徒也这样说,就是岂有此理了。

    像俄国民粹派、中国清末革命党人、19世纪的爱尔兰芬尼亚
上一章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秦晖文集简介 >秦晖文集目录 > 恐怖主义是人类公敌——纪念9·11一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