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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话题与冷思考——关于社会经济转轨的国际比较的对话-2
说是全国人民的,不是企业职工的,更不是企业领导人的,凭什么现在就被这些“红色经理”私分掉了。波兰比捷克已退而求其次,斯洛伐克把这个范围缩减到更小,连职工的利益也排除在外了。第二,很多“经理”以低廉的价格或者是“免费”获得企业后并不急于改善企业,而是谋求更好的价格赶快卖掉企业。这就有点像我国前几年在炒地皮风潮中出现的情况,凡是通过权势、关系得到地皮的,都不是真正的开发商,而是“空手套白狼”的投机者,他们往往转手以更高的价格出售净捞一笔后走人。斯洛伐克90年代中期从第一方阵中落下来,和这种转手交易造成企业管理恶化有直接的关系。这两年斯洛伐克也注意到自己的问题,通过加大买的力度、完善法律、增加透明度等措施来改变“梅恰尔政府有争议的私有化方式”。目前斯洛伐克政府在逐渐向“匈牙利方式”靠拢,批准银行、邮局、电话公司以及石油天然气行业向外国资本敞开门户。

    金雁:如果说匈牙利是“卖”的典型,波兰是“职工私有化”的典型,那么作为“分”的典型的捷克是一种什么状况?它的这种方式有什么优劣之处呢?

    秦晖:捷克的特点是原体制的僵化和垄断性与“纯国有”、“纯计划”的程度高;左派传统强大。按理说它的转轨难度要比其他东欧国家大得多。但以克劳斯为首的自由主义政府提出在一个没有资金、没有资本家的国度以起点平等的方式快速创造出市场经济的基础的战略构想后,“起点平等”的“证券私有化”方式成为首选,短短几年间它以后来者居上之势成为继东德之后第二个完成私有化改造的国家。1992年5月,当时的捷克联邦开始证券私有化的第一次浪潮。每个公民在支付1035克朗登记费后得到一本含有1000个“投资点”的投资券。同时政府把经过估价折股后的大中型国企1492家,资产近3000亿克朗,一次性投入供公民以投资券选“购”。同年11月联邦解体后捷克又开始第二波证券私有化,在有权得到投资券的1030万公民中,有半数以上支付了每人1050克朗的登记费获得第二期投资券,从1994年4月购买资产总值为1550亿克朗的862加大中国企股票,到1996年底捷克90%的企业已实现了私有化。

    在证券私有化的设计方面捷克作的比俄罗斯要周密:1、俄国的证券是免费分发,而捷克则需交纳登记费,其数额虽只有1千多克朗,纯属象征意义,然而它一方面可以淘汰那些对私有化完全不感兴趣的人,另一方面可以培养公民的投资意识,提醒公民把它看作一次参与竞争的平等机会,而不是把它看作社会福利性分配。2、捷克的每次私有化浪潮中上市企业股票总值都经过精心估价,使基本等值于证券价值,同时这两种价值都不直接用货币单位,而用“投资点”这样的约定单位表示。而俄罗斯的证券与上市企业资产价值都用卢布表示,但证券价值与实际资产价值却完全脱钩,这就容易导致私有化证券本身的买卖中和以证券“购买”股票的过程中,都发生投机风潮。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不在于俄国人比捷克人笨,而在于俄罗斯严重的通胀使得货币尺度极不稳定,资产估价与证券面额的脱离也就难以避免。3、捷克充分发展了国家法律监督下的信托投资业。仅在第一波中出现的“投资私有化基金”组织就有近500家,持有投资券的公民可委托它们代理投资。为了避免它们对私有化进行垄断,国家规定了两项限制:第一,每个这类组织对任何一家企业的总投资分都不得超过这一企业投资化总股份的20%;第二,“投资私有化基金”不得把总投资分集中投在一两家企业,而必须投入10家以上的企业。这样,持券公民遇到风险或机遇的几率处于平均值之上。

    当然,任何一种方式都不是十全十美的,这种以“证券”运作的“分”的方式缺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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