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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五年的“新布拉格之春”——捷克经济转轨评述之二
    一、“捷克奇迹”

    在一个东欧地区历史上左派传统最浓郁、经济国有化、大型化与计划化程度最高、经济结构重工业比重极大而剧变前市场化试探步伐最小的国家,捷克人通过“在起点平等基础上找到最初的所有者,在规则平等的基础上找到最适合的所有者”的思路,通过证券分配或“大众私有化”进行了快速而民主化的产权改革,在两波私有化之后又经过一段时间的拍卖等个案处理,捷克政府于1996年宣布完成私有化。此前曾推算,第二波私有化证券完成后捷克国民资产中私有化比重将达85%-90%,但由于“资产”概念变动(如地价、资源估价等),最后宣布全捷资产中有70%或600亿美元已经私有化。而在“大私有化”涉及的1800多个大中型企业中,600多个已经完成私有化(即已无国有股份),其余1200多个即2/3的企业仍然有国有股份,但其中只有150个企业国有股仍占一半以上,另外还有60个企业国家拥有“战略性”股份,一般认为这是指保证可以参加董事会的股份,即一成以上。 [1]

    这时各种私有化形式的比重如下:“大众私有化”资产6260亿克朗,约占总量的47.5%,其中证券私有化3430亿克朗,占大众私有化份额中的54.8%(私有化资产总量的26%)。“小私有化”资产230亿克朗,占总量的1.7%。国有资产转给市政当局(即产权下放)的超过3500亿克朗,占总量的26.5%,国有资产转给合作社的约2000-2500亿克朗,约占总量的17%,还有700-1200亿克朗的资产(占总量的7.2%)退赔给了原来的所有者或继承人 [2] 。从这组数据看,捷克证券私有化的比重并不是特别大,在“大私有化”中它仅占一半多,在整个私有化过程中仅超过1/4,其比重甚至小于国家下放给市政当局的那部分资产。但证券私有化涉及了大多数骨干企业,它对捷克转型期经济的实际影响远比上述数字大。而它所造成的公平感与对初始产权合法性的社会认同,更对捷克转型期社会的稳定起了重要作用。

    大众私有化之后的捷克经济很快出现了复苏,考虑到上文所说捷克转型条件在东欧各国中相当艰巨,而这期间还经历了联邦解体的冲击(在转型国家中,苏联、南斯拉夫与捷克斯洛伐克是三个解体的联邦,前两者解体造成的后果是众所周知的),这不能不说是奇迹之一。

    捷克经济于1992年末走出谷底,是继波兰之后第二个经济复苏的东欧国家。在此之前,捷克与波兰一样曾被看作是“激进改革失败”的样板,而与据说是走“渐进路线”的匈牙利形成了对比。当时捷克国内的许多理论界人士,其中包括“布拉格之春”时代的经济设计师姆利纳日、科马雷克等,都断言克劳斯的冒险会导致经济崩溃。的确,1990年匈牙利经济只下降了3.3%,而实行巴尔采罗维奇“休克”方案的波兰则下降了11.6%;1991年匈牙利再下降11.9%,而实行克劳斯“休克”方案的捷克则下降了14.2%。

    然而,再往下就不然了,波、捷于1992年开始回升,而匈又连续下降两年,此后也回升乏力。1994年波经济增长4.6%,捷增长2.5%,而匈只增长1.5%;1995年波增长6.5%,捷增长4%,而匈无增长。总计转轨五年来,波兰经济跌至谷低时为剧变前的81.7%,捷克为84.8%(1991年),而匈牙利跌至79.7%(1993年)。到1995年,波兰国内生产总值已回升至剧变前的96.9%,捷克回升至91.6%(另一算法为85.6%),连同灰色成分在内,这两国实际可能已经超过剧变前。而匈牙利至1995年只回升到剧变前水平的81.3%,以至于不得不在“左派”政府领导下实行被称为“休克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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