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东游记
一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一种明亮的黄色。
比柠檬黄深一点,又比橘黄浅一点。我有一件黄色的上衣,双层夹克,这是我最喜欢的衣服之一。
穿着黑色的牛仔裤,理着一个奇怪的发型,一边非常短,另一边垂下来,盖住了半边脸。多年以后张尊还记得这个发式,每次他跟人感慨完了之后就说:林蛛蛛当年真是非常时髦啊,理着一个清汤挂面的短发。
发型的确标志着我的精神状态和生活方式。
那是专门为我设计的一种发型,我的女友方耘把她的两个搞美发的朋友弄到图书馆宿舍来,一男一女,男的左看一眼,右再看一眼,然后嚓嚓就把我的垂肩长发剪掉了。他边剪边说:保证好,你放心!
然后我就穿着我的黄色上衣和黑色牛仔裤,顶着这头在全城独一无二的头发游逛在南宁的大街上。在深夜里我像一个骑车的女巫,在白天,我则像一株奇怪的向日葵。
女巫这个词不是我说的。
但我很喜欢这个称号,我觉得它不同凡响、先知先觉、诡秘飘忽,只有在电影里才会出现,在我年轻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当某种生活里不可能有的人物,这比称我为博士或学者更要令我兴奋。
女巫这个说法最早是李管说的,他是我早年的朋友中对词最敏感的人。
李管当时在桂林,我在南宁。那次他正好到南宁开会。有一天傍晚,我到王红家看她给小孩洗澡,结果一进门就看到了李管。
他劈头就说:林蛛蛛,昨天晚上我看见你了,头发挡了半边脸。我说:我怎么没看见你。他说:肯定没错,穿着你这件黄色夹克,单手骑车,另一只手插在裤兜里,半夜十二点,街上一个人都没有,特别像一个女巫,不是你是谁。
在白天,女巫消失,阳光一照,她就变成了一株向日葵。
现在我觉得我的衣服不再是那种难以描述的黄色了,它正是向日葵的颜色,在阳光下散发出炫目的金黄。葵花这种植物使我首先听到一阵歌声,quot;长江滚滚向东方,葵花朵朵向太阳,满怀激情迎九大,迎九大,我们放声来歌唱,我们放声来歌唱......quot;,在歌声中万人集会、欢庆、游行的场面像海水一阵又一阵地涌来,我们手持纸做的葵花,成为这海水的一部分。
葵花是我们从小到大看得最多的花,它出现在银幕、舞台、墙壁、报纸、黑板、课本、信封、信纸、笔记本、像章、瓷盘、茶杯、脸盆上,并在我们的手上成为一种一开一合的道具,在游行队伍里,哨声一响,我们同时打开,葵花在我们的头顶一片金黄(如果我兴致不高,或者头晕,我就会觉得这片葵花是一片屎黄,屎黄当然是最难看的),哨子响两声,我们把葵花关上,一片黑脑袋重新露出来。
在南方,在我们的小镇上,我很少看见真正的向日葵,那种有着宽大叶子、焦黄饱满的圆盘、并且神秘地绕着太阳转的向日葵,如果偶尔见到,我就会惊呼,并且停下来看上半天,我喜欢它那种动人的明亮。但在更多的日子里,葵花是一种简化了的符号,当它出现在信封上时,它是一个椭圆,周围是一圈小些的半圆,这使它看上去像一只蛋壳上沾了一圈虫卵,丑陋无比。这种图案铺天盖地,像泥沙一样多,在我八岁到十八岁,我完全丧失了对这种花朵的感受能力。
直到凡高在中国出现,向日葵才获得了再生。它们身上的颜色一层又一层,神经质的筋络动荡不已,犹如寂静中一声响镲,纯黄的花瓣在炽烈的燃烧中生长,在这时,真正的向日葵才从泥土中上升,成为不朽的事物。
在八十年代,我身穿黄色的上衣,微歪着头站立在旷野上的照片让我联想起一株向日葵,阳光强烈,天空湛蓝,我上身的纯黄在燃烧,头发在燃烧。但当我找到这张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