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必要的原则
名副其实的quot;时间约定战quot;。
以此为尺度,美军在军事领域内的行动能力,最接近达到这一水平。按照美军现有的装备技术,一个信息战役系统在一分钟内可以为1200架飞机提供4000个目标的数据,加之远程打击武器系统的大量使用,导致了quot;全纵深同时攻击quot;作战思想的提出,开始摆脱在空间上从外围逐步推向纵深,在时间上次第展开行动的陈旧战争模式。但他们在这方面的思路,从军方披露的一些公开文件看,至今仍局限在军事行动的范围内,没能推及到军事领域以外的战场上[5]。
[5]最典型的莫过于美国军队的《2010年联合部队构想》中的4项原则,quot;机动造势、精确打击、全维保护、聚焦后勤quot;全都是为军事战争提出的新原则。
有限目标--在手段可及的范围之内确立的行动指针
目标的有限是相对于手段而言。因此,确立有限目标的原则是,目标永远小于手段。
在确定目标时,充分考虑它的可实现性,不追求在空间和时间上没有限定的目标。有限才有明确性,才有现实性,也才会有可操作性。同时,还能在实现上一个目标之后,使自己保持追逐下一个目标的弹性[6]。在确立目标时,必须克服好大喜功心理,有意识地追求有限目标,排除力所不及的目标,即使它是正确的。因为,每一项能实现的目标都是有限的。无论何种原因,使目标超出了手段允许的范围,只会导致灾难性的结局。
[6]要做到目标有限,不在于主观上是否克制,而在于是否超越了手段的限制。手段是确立目标时不可逾越的quot;限quot;。
麦克阿瑟在朝鲜战争中所犯的错误,就是把有限目标扩大化的最典型例证。其后,美国人在越南、苏联人在阿富汗所犯的同样错误也证明,无论是谁,也无论是何种行动,只要目标大于手段,就一定必败无疑。
对这一点,并不是所有当代政治家和军事家都明白。《1996年美国国防报告》中,引述了克林顿总统的话,quot;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我们有领导义务,并在我们的利益和价值观受到重大危害时采取行动quot;。说上述话时,显然连克林顿都没能意识到,国家利益和价值观完全是两个不同级别的战略目标。如果说前者是美国人的能力可以通过行动进行维护的目标,后者则既不是其能力所及,也不是其应该在美国本土之外追求的目标。与quot;孤立主义quot;对应的quot;全球第一quot;思想,使美国人在国势膨胀时,一直有追逐无限目标的倾向。然而,这是一个终将导致悲剧发生的倾向。一个资产有限,却热衷于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除了破产,不会有其它的结局。
无限手段--趋向无限制运用手段,但以满足有限目标为限
无限手段是针对有限目标而言[7]。无限是一种不断扩大手段选择范围和使用方式的趋向,而不是无节制的使用手段,更不是绝对化的使用手段或使用绝对手段。无限手段以满足达成有限目标为终极界限。
[7]详见贝文·亚历山大著《统帅决胜之道》,P101-125。
手段不能脱离目标。手段的无限是指为实现某个特定的目标,可以打破限制地选择各种手段,并不是说手段可以摆脱目标的限制而为所欲为。作为可以毁灭人类的原子武器,曾被视为绝对手段,正是因为它违背了手段必须服务于目标的原则,而终于被人束之高阁。无限手段的运用只能像孔子所说,quot;随心所欲而不逾矩quot;,这个quot;矩quot;就是目标。超限思想quot;随心所欲quot;地扩大了手段的选择范围和运用方式,但并不意味着quot;随心所欲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