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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前言
,讲出加害的真相以其作为反省的基础,这是参战者的义务。quot;

    在侵华战争期间,受军国主义思想的毒害,东史郎无疑是中国人民的加害者,双手也曾沾上了我同胞的鲜血。但中国有句古话:quot;知耻者,近乎勇。quot;东史郎能在半个世纪后,不怕围攻、谩骂和威胁,勇于站出来对侵略战争反省,向中国人民谢罪,并无情地揭露日军当年的残暴行径,这需要相当的觉悟和勇气,是一个值得称道的正义行动。

    东史郎在他的日记中,曾提到他的原分队长桥本光治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的残暴行径。在日记出版后长达六年的时间里,桥本没有提出异议。一九九三年四月,在一些原日军将校的精心策划下,桥本以日记记述quot;不实quot;、quot;毁损名誉quot;为由,状告东史郎、青木书店和该书编辑下里正树,诉讼至东京地方法院,要求登报公开道歉并支付损害赔偿金两百万日元。日本右翼势力企图以为桥本恢复名誉为突破口,全盘否定南京大屠杀史实。东京地方法院经过三年的审理,迎合右翼势力的意图,鼓吹南京大屠杀quot;未定quot;论,并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作出判决,认定中的有关quot;水塘quot;、quot;邮袋quot;、quot;手榴弹quot;等记述为quot;虚构quot;,判处揭露南京大屠杀暴行的东史郎等quot;被告quot;败诉,各向桥本赔偿五十万日元。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案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一审败诉后,日本友人专程来宁,主要就一审涉及的quot;一九三七年时的邮袋能否装下一个人quot;、quot;最高法院门前的马路对面当年是否有水塘quot;和quot;手榴弹绑在装有中国人的邮袋上扔进水塘,爆炸后是否对岸上加害者构成危害quot;三个问题调查取证,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支持,人们纷纷举证,为上述三个问题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将这些证词证物,一一转交东史郎案律师团,成为案的佐证。位于南京市中山北路101号的原最高法院旧址(现江苏省商业厅),就是记述的当年的惨案发生地。从一九九六年八月至今,南京市民共提供三十三种四十二件当年地图以及历史上的两张航拍照片,均证明原最高法院门前的马路对面确有水塘。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五日,江苏省和南京市邮袋调拨局出具的关于邮袋尺寸、质地和字样的证明书,证明当时的邮袋确能装下一个人。

    南京理工大学徐云庚教授,是我国手榴弹研制专家。一九三九年,他曾在汉口兵工厂改制了攻防两用木柄小型手榴弹。他证明,在此之前,中国军队使用的手榴弹均为老式木柄手榴弹。其引爆时间为五秒~七秒,杀伤半径为五米~七米,并提供了当年手榴弹的构造图和技术资料。一九九八年三月六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委托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在江宁县上峰地区进行了手榴弹爆炸试验。

    主持这次手榴弹试验的爆破专家吴腾芳教授说:quot;试验的结果,完全与中的有关记述相吻合,对加害者不会构成威胁。quot;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再次为案进行手榴弹水下定点爆炸试验,试验结果验证了记载的真实性。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刘庆宁、李巧宝对手榴弹爆炸试验做现场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对案作出东史郎再次败诉的判决。桥本光治的律师高池胜彦及支持者旋即举行记者招待会,并在会场上打出quot;南京虐杀捏造裁判胜诉quot;的大字标语,反动气焰十分嚣张。

    消息传出,全世界正义人士深表震惊。人们对东京高等法院不顾史实、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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