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
一个常态的妇人。有些因此就死掉了,死后众人还以为替地方除了一害。其实呢,这种妇人与其说是罪人,不如说是疯婆子。
她根本上就并无如此特别能力蛊人致命。这种妇人是一个悲剧的主角,因为她有点隐性的疯狂,致疯的原因又是穷苦而寂寞。
行巫者其所以行巫,加以分析,也有相似情形。中国其他地方巫术的执行者,同僧道相差不多,已成为一种游民懒妇谋生的职业。视个人的诈伪聪明程度,见出职业成功的多少。他的作为重在引人迷信,自己却清清楚楚。这种行巫,已完全失去了他本来性质,不会当真发疯发狂了。但凤凰情形不同。行巫术多非自愿的职业,近于“迫不得已”的差使。大多数本人平时为人必极老实忠厚,沉默寡言。常忽然发病,卧床不起,如有神附体,语音神气完全变过。或胡唱胡闹,天上地下,无所不谈。且哭笑无常,殴打自己。长日不吃,不喝,不睡觉。过三两天后,仿佛生命中有种东西,把它稳住了,因极度疲乏,要休息了,长长的睡上一天,人就清醒了。
醒后对病中事竟毫无所知,别的人谈起她病中情形时,反觉十分羞愧。
可是这种狂病是有周期性的(也许还同经期有关系),约两三个月一次。每次总弄得本人十分疲乏,欲罢不能。按照习惯,只有一个方法可以治疗,就是行巫。行巫不必学习,无从传授,只设一神坛,放一平斗,斗内装满谷子,插上一把剪刀。有的什么也不用,就可正式营业。执行巫术的方式,是在神前设一座位,行巫者坐定,用青丝绸巾覆盖脸上。重在关亡,托亡魂说话,用半哼半唱方式,谈别人家事长短,儿女疾病,远行人情形。谈到伤心处,谈者涕泗横溢,听者自然更嘘泣不止。执行巫术后,已成为众人承认的神之子,女人的潜意识,因中和作用,得到解除,因此就不会再发狂玻初初执行巫术时,且照例很灵,至少有些想不到的古怪情形,说来十分巧合。因为有事前狂态作宣传,本城人知道的多,行巫近于不得已,光顾的老妇人必甚多,生意甚好。行巫虽可发财,本人通常倒不以所得多少关心,受神指定为代理人,不作巫即受惩罚,设坛近于不得已。行巫既久,自然就渐渐变成职业,使术时多做作处。世人的好奇心,这时又转移到新近设坛的别一妇人方面去。这巫婆若为人老实,便因此撤了坛,依然恢复她原有的职业,或作奶妈,或做小生意,或带孩子。为人世故,就成为三姑六婆之一,利用身分,串当地有身分人家的门子,陪老太太念经,或如中与赵姨娘合作同谋马道婆之流妇女,行使点小法术,埋在地下,放在枕边,使“仇人”吃亏。或更作媒作中,弄一点酬劳脚步钱。小孩子多病,命大,就拜寄她作干儿子。小孩子夜惊,就为“收黑”,用个鸡蛋,咒过一番后,黄昏时拿到街上去,一路喊小孩名字,“八宝回来了吗?”另一个就答,“八宝回来了,”一直喊到家。到家后抱着孩子手蘸唾沫抹抹孩子头部,事情就算办好了。行巫的本地人称为“仙娘”。她的职务是“人鬼之间的媒介”,她的群众是妇人和孩子。她的工作真正意义是她得到社会承认是神的代理人后,狂病即不再发。当地妇女实为生活所困苦,感情无所归宿,将希望与梦想寄在她的法术上,靠她得到安慰。这种人自然间或也会点小丹方,可以治小儿夜惊,膈食。用通常眼光看来,殊不可解,用现代心理学来分析,它的产生同它在社会上的意义,都有它必然的原因。一知半解的读书人,想破除迷信,要打倒它,否认这种“先知”,正说明另一种人的“无知”。
至于落洞,实在是一种人神错综的悲剧,比上述两种妇女病更多悲剧性。地方习惯是女子在性行为方面的极端压制,成为最高的道德。这种道德观念的形成,由于军人成为地方整个的统治者。军人因职务关系,必时常离开家庭外出,在外面取得对于妇女的经验,必使这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