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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
方百计地履行胡传的遗嘱⑩,送儿子读书。绩溪上庄一带,蒙馆学金很低,每个学生每年一般只送两块银元。先生教起书来自然也不肯尽心,只教学生念死书,背死书,还动辄施以体罚。

    这样,学生学起来没兴趣,便常常逃学。胡适的母亲却与众不同,舍得在学金上下本钱。据胡适回忆说:

    我一个人不属于这“两元”的阶级,我母亲渴望我读书,故学金特别优厚,第一年就送了6块钱,以后每年增加,最后一年加到12元。这样的学金,在家乡要算“打破纪录”的了。

    因此一着,先生便对胡适另眼相看,特别优待,认真地为他讲书,把一字一句的意思讲得清清楚楚。这使胡适得到莫大的好处。他后来回忆说,他“一生最得力的是讲书”,正是他的母亲增加学金所得的大恩惠。

    胡适留学美国那几年,家中经济异常困窘。几个哥哥闹着分了家。胡适的母亲独立撑持门户,一切亲戚庆吊往来,人情南北,负担委实不轻,乃至靠抵当首饰过年,贫窘之状可见一斑。恰巧这时,族中胡守焕因家庭败落,愿将《图书集成》一部大书减价出售。胡适的母亲知道儿子想得到这部书,便借钱买下了。她宁肯自己遭受困窘,却仍处处为儿子设想,真可以算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的母亲。

    然而,在儿子的婚事上,她却很不开明。她很早就为儿子包办订下了终身大事,也许是盼着早日抱孙子罢。

    到1918年11月,她历尽寡居的艰辛,离开人世的时候,虽然只活了46岁,心里却应该是感到宽慰和满足的了。她的儿子已经学成归国,当了北京大学的教授,而且成了倡导文学革命的知名人物。她感到遗憾的,可能是最后没有来得及抱孙子。

    ①据绩溪胡明近著《胡适传论》称,顺弟之后生的是妹妹桂芬,老三才是诚厚。想必有据,如此则前文应改为“第三胎生了个儿子,前后又生了两个女儿”,方才准确;而“顺下来生个弟弟”的含意则大约还是不错的。(三版注)

    ②见《四十自述》“序幕我的母亲的订婚”,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12页。

    ③据胡传日记记载:

    “(光绪十五年二月)十六日,行50里,抵家。

    二十一日,遣媒人订约于冯姓,择定三月十二日迎娶。

    三月十一日,遣舆诣七都中屯迎娶冯氏。

    十二日,冯氏至。行合卺礼。谒庙。

    四月初六日,往中屯,叩见岳丈岳母。”

    (见《四十自述》第13~14页所引)

    从订约到迎娶,仅20天,婚事进行得特别快。而据石原皋《闲话胡适》“胡适的母亲”一节说,“现在中屯村中,冯致远兄弟家中的老屋,就是铁花公出钱,给他的岳父母造的”。(载《艺谭》季刊1981年第1期)“聘金”是相当重的,冯顺弟可以说是以身报父母了。

    ④胡适小时候的名字叫“嗣”,爱称“儿”,见于他的《四十自述》,上海亚东版,第17页,并注明“”字音门。他的哥哥分别名嗣稼、嗣、嗣,堂兄弟名嗣稷、嗣秫、嗣、嗣稻等,都从“禾”。应该是不容易弄错的。可是,近年台北出版的《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胡颂平先生编,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印行),“谱前”开卷就将“嗣”误作“嗣糜”,从“米”,读音也不对了。

    第一部分:少年时代 1891-1904年轻守寡的母亲(3)

    可能是手民之误,然而所有“”字都错成“糜”,就难以理解了。

    ⑤见《四十自述》“九年的家乡教育”,亚东版,第16页。

    ⑥见《先母行述》,《胡适文存》卷4,第238页。⑦据《先母行述》列出。李敖先生的《胡适评传》里,叙述到冯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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