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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
    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1)

    胡适不满26岁,就当了北京大学教授,可算是少年得志。半年之后,他便回绩溪上庄老家办喜事,与江冬秀女士完婚。

    江冬秀也是安徽人,家住绩溪县北的旌德县江村,与上庄相距约40里。①早在1904年,即胡适去上海进梅溪学堂的那年春天,便由胡母作主,订下了他们两人的终身大事。到1908年秋天,江家办了嫁妆,胡家备了新房,写信叫胡适回家成亲。胡适因家道中落,店业破产,自己学业未成,难于养家活口,故“力阻之”。

    后来去美国留学,婚事一拖就拖了十几年。

    他们这桩婚事,也曾经发生过一点波折。江冬秀虽系名门女儿,但因父亲早逝,旧家庭重男轻女,仅随胞兄在私塾读了一两年书,后多荒疏,识字无多,又从小缠足,完全是一位旧式乡村女子。她与自称“新人物”,且在同学中小有名气的胡适,本不般配。到胡适放洋留学,得了洋功名,村里更是纷纷传言,说胡适在外国娶了亲,生了孩子,要与江冬秀解除婚约。胡适的母亲起初并不相信,但传说多了,也难免疑心忧虑,便去请胡适幼时好友胡近仁代写家书,叫儿子勿违母命。

    胡适自己呢,心里原也十分矛盾。江冬秀没有文化,不会写情书,又缠一双小脚。胡适自然很不满意,在家书中也曾有所流露。②而在美国生活的自由气氛感染之下,他也曾发生一点越轨行为,谈起恋爱来了。有一位美国女郎,名叫韦莲司(Edithilliams),大学教授的女儿,学问很好,而且思想很放任,与胡适接触甚多,思想感情很投合。胡适遇此妙龄女子,也难逃情网,曾经朝朝暮暮与韦女士湖滨散步,月下谈心,两年间给她写了一百多封情书。③对同在美国留学的中国才女陈衡哲(莎菲),胡适也怀着很深的情意;他们亲密而谐趣的通信中,分明流露出彼此倾慕之情。④但胡适毕竟是一个“胆小君子”,受旧礼教传统的束缚,终不敢接受韦莲司的爱情,对陈衡哲也不过私心怀慕而已。胡适对母亲又特别孝顺,自己多年游学在外,不能奉养母亲,归期一再延误;加上家庭经济拮据,母亲甚至“以首饰抵借过年”。这些都使胡适愧疚不已,他怎么敢在婚姻问题上,再违抗寡母之命,而有负于母亲所喜欢的江冬秀呢?何况旧式婚约,“名分”已定,使胡适对江冬秀也“由分生情意”,产生了一种责任感和同情心。他曾在日记中写道:

    冬秀长于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冬秀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终随秋草萎。”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⑤

    因此,当他接到家中照片,见冬秀也站在母亲身旁,便在照片上题诗。诗的后半专写江冬秀道:

    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来何迟,劳君相待久。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⑥

    胡适信誓旦旦,表示要与冬秀同老畦亩,同偕到老。并且设想他们婚后的生活:

    在杨林桥边盖房,辟园种菜,他教冬秀读书,冬秀为他具酒,夫妇耕读和乐,不必赵女鼓瑟,秦人击缶的音乐歌吹,也可使他的母亲高兴,延年益寿。这是胡适关于他们爱情生活的颇具浪漫情调的一曲畅想曲。于是,胡适一方面写信给冬秀,勉励她多读书识字。另一方面,也找些别的理由,来自我宽解,以为旧婚约“名分”已定,“亦往往能长成真实之爱情”。他在《病中得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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