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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
地道道的旧式婚姻。作为五四时代名噪一时的新人物,胡适不背弃旧婚约,其实内心也决非平静。近年来发现他婚后不久写给好友胡近仁的信中,便吐露了一点真情:

    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

    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正因为对母亲的一片孝心,使胡适婚前十多年间,虽有挣扎,却终于不毁旧约;

    婚后又“力求迁就”,极力表现闺房之爱,强以快乐欢爱的外表,来掩饰无爱的内心,他的心境该是何等矛盾,何等凄苦!后来竟维持40多年,相伴相依,过了一辈子。其中甘苦,胡适既“不足为外人言”,外人见仁见智,谁又能猜得透呢。

    然而,不论出于对母亲的孝心也罢,对冬秀的同情也罢,胡适毕竟没有背弃文化不高而又是小脚的江冬秀。他们的婚事,在五四时期,曾经获得社会上各种人物的赞许,特别得到许多旧人物的恭维。当时传说陈独秀个人行为不检,他以北大文科学长之尊,竟在北京寻花问柳,且因争风在妓院抓伤某妓下体。这种事情适为旧派攻击的口实。而胡适却与陈氏成了鲜明对照,不仅言论态度较陈独秀温和,尤其不背旧婚约一事,更占了许多意外的便宜。因此,旧派人物,不论真道学假道学,都鄙薄陈独秀而恭维胡适之。即如蔡元培、高梦旦等一些正派文人,也多推崇胡适,而不满于陈独秀。陈氏也终因私行不检点遭人攻击而被迫离开北大;甚至被人造作谣言,用以反衬胡适的不背旧婚约。胡适在日记里曾记有这样一件事:

    最可怪的,人家竟传说独秀曾劝我离婚,甚至拍桌骂我,而我终不肯。此真厚诬陈独秀而过誉胡适之了。大概人情爱抑彼扬此,他们欲骂独秀,故不知不觉的造此大诳。

    由这一件事,也可以窥见五四时期新旧思想和新旧伦理道德冲突的某些特点。当时的胡适正青年得志,名噪一时,是全国景仰的新文化代表人物。特别爱惜名誉的胡适,当此新旧思想和新旧道德冲突的时代,怎么会以自己的婚事去违忤社会舆论而损害自己已经获得的盛誉呢?

    胡适自己说:“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这本身便是一个矛盾。深受西方民主、自由文化滋养的胡适,于家庭之事“岂不爱自由”?他对这桩地道的旧婚事,对这位颇为粗俗的小脚太太,本来是内心十分矛盾,绝不心甘情愿的。但他生平颇能克制,善于掩饰和隐藏,即如上述致胡近仁的吐露真情的信,他也担心泄漏天机,一再叮嘱近仁:“阅此书后,乞拉烧之,亦望勿为外人道,切盼,切盼!”如果近仁果然将此信拉烧,亦不为外人道,则外人怎么能知道胡适内心的矛盾与凄苦、挣扎和呻吟呢?

    然而,对母亲的孝心也罢,对冬秀的理解同情也罢,以及对自己名誉的爱惜也罢,都不是爱情。胡适作为西化派的著名代表人物,已经认识到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曾经正确指出:“没有爱情的夫妇关系都不是正当的夫妇关系,只可说是异性的强迫同居。”他与江冬秀的婚姻,不正是在母亲所代表的旧礼教及传统习俗强迫之下的异性同居吗?为了母亲,胡适只能容忍迁就,情愿不自由;母亲去世后,便又难免挣扎和反抗。他写的惟一剧本《终身大事》,主旨便是反抗旧式包办婚姻,最后喊出:“这是孩儿的终身大事,孩儿应该自己决断!”这是“五四”觉醒青年的呼声,也正是胡适自己隐痛难言的心声。在《别赋》一诗里,他情意绵绵地歌唱:

    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3)

    我们蜜也似的相爱,心里很满足了。

    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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