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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在新文化运动洪流中 1917-1921娶了一位小脚夫人
上册,第199~201页。

    《新婚杂诗》共五首,原载《新青年》第4卷第4号,后收入《尝试集》初版;

    1922年10月增订四版删去第二至五首。此处所录是第四首。

    此诗初录入1918年1月12日致钱玄同信,原注云:“墓上有碑‘明采薇子之墓’。此人清初来吾乡,不言姓名,自称‘采薇子’,遗墨颇多,洪杨乱后多散失。

    ”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版,上册,第10~11页。

    关于“采薇子”,《绩溪县志》有传,见“人物志?流寓”,可以参看。

    胡适1918年5月2日致胡近仁信。原信存绩溪上庄胡近仁的孙辈手中,石原皋先生曾抄出,附录在所撰《闲话胡适》中,见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1版,第15~16页。

    同注⑩。

    《藏晖室札记》卷七“二二‘容忍迁就’与‘各行其是’”(1914年11月3日)。上海亚东版,第443页。

    《论贞操问题——答蓝志先》,见《胡适文存》,上海亚东图书馆1926年8月9版,卷四,第81页。(此下皆三版注)

    见《胡适之先生诗歌手迹》,台北商务印书馆1964年12月1版,所收《尝试后集》未收诗稿,1923年1月1日作。

    见《胡适的日记》手稿本,台北远流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90年12月初版,第4册,1923年10月3日。该日记1923年5月至8月多有关于与曹声书信往还及诗作日记;9月9日起至11月4日的《山中日记》及《山中杂记》中,均有关于与曹声(小名“娟”)共同生活的记载及有关诗作,可以参看。

    《胡适的日记》手稿本,第14册,1940年2月25日有如下一段记载:

    吴健雄女士来信,友人传来消息,声到峨眉山去做尼姑了。这话使我感伤。声去年旧历七夕寄一词云:

    孤啼孤啼,倩君西去,为我殷勤传意。道她末路病呻吟,没有半点生存话计。

    忘名忘利,弃家弃职,来到峨眉佛地。慈悲菩萨有心留,却又被恩情牵系。

    此外无一字,亦无住址,故我不能回信。邮印有“西川,万年寺,新开寺”八个字可认。

    《秘魔崖月夜》(诗),见《胡适之先生诗歌手迹》,台北商务版所收《尝试后集》。1923年12月22日作,所引为该诗最后二行。

    石原皋:《闲话胡适》,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版,第49页。该书第39页,作者又记江冬秀为胡适与曹声的关系,“经常同胡适吵闹,有一次大吵大闹,她拿起裁纸刀向胡适的脸上掷去,幸未掷中,我将他俩拉开,一场风波始告平息”。

    参看胡适《致傅斯年》(1928年7月14日)和《致朱家骅?傅斯年》(1928年10月23日),均载《国立中山大学日报》第311期灵作《胡适来校之期》一文中。

    《胡适致江冬秀函》(1939年9月21日),见《安徽史学》1990年第1期所载《胡适家书选》。

    关于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有的学者称之为“民国史上的七大奇事之一”,“奇”就奇在一位新人物与一位“小脚太太”的结合。其实这是“五四”时代相当普遍的现象。在新文化的许多先驱者中,如陈独秀、李大钊、鲁迅、郭沫若、茅盾、郁达夫、朱自清、徐志摩以及梁宗岱等,都是旧式婚姻,夫人也都一致小脚,胡适仅是其中一例而已。然而他们各自情况也并非完全相同,有的包办婚姻“碰得不坏”,和睦幸福,同偕到老;有的反抗挣扎,追求自由爱情和婚姻。这两类情况似乎比较少有。第三类占多数,是在忍受包办婚姻的同时,内心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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