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六部分:整理国故与考证小说开创“新红学”
,才得出结论说:

    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胡适文存》卷三,第219页)

    所谓“自叙传”,也就基本上是这“底本”与“影子”的说法,与今天所说的“模特儿”及“生活原型”的意义大致相同,是对生活和艺术关系的正确理解。因为有扎实的事实材料作根据,所以“自叙传”说便绝非索隐派毫无事实根据的随意附会所可比拟;而且对批判旧红学各种牵强附会的谬说,起到了摧陷廓清的作用。

    但是,另一方面,“自叙传”说,在“底本”与“影子”说法的基础上,又将真理往前跨了半步,把艺术典型等同于生活原型,将作品中的人物与曹家一一比附,说:

    里的贾政,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这三层都与曹相合。故我们可以认贾政即是曹;因此,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之子,这一层更容易明白了。(《胡适文存》卷三,第224页)

    这就混淆了艺术与生活的界限,否定了艺术典型化的意义,因此也就否定了艺术本身。胡适晚年对的思想艺术价值说了一些很不理解的话,恐怕与这一点也是分不开的。

    鲁迅“第24篇,清之人情小说”,见《鲁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9卷,第235至236页。

    这首诗见《船山诗草》卷十六辛癸集。曾由顾颉刚抄出寄给胡适,即《考证红楼梦三家书简》上编“三答查得关于高鹗及曹寅的材料书”(1921年4月4日),载上海《学术界》第1卷第1期,1943年8月出版。

    第六部分:整理国故与考证小说开创“新红学”(5)

    张问陶(船山)的《赠高兰墅鹗同年》一诗,作于嘉庆六年(辛酉,1801)九月,题下有注云:“传奇80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诗云:

    无花无酒耐深秋,洒扫云房且唱酬。

    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逶迟把臂如今雨,得失关心此旧游。

    弹指十三年已去,朱衣帘外亦回头。

    转引自郭豫适《红楼梦研究小史稿》,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1月版,第45页。

    (三版注)

    鲁迅在里,说到高鹗续书,也说:

    其补当在乾隆辛亥时,未成进士,“闲且惫矣”,故于雪芹萧条之感,偶或相通。然心志未灰,则与所谓“暮年之人,贫病交攻,渐渐的露出那下世光景来”(戚本第一回)者又绝异。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

    ,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鲁迅全集》第9卷第237页)

    在《论睁了眼看》一文中,又说道:

    中的小悲剧,是社会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较的敢于实写的,而那结果也并不坏。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桂齐芳,即宝玉自己,也成了个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篷的能有几个,已经是“入圣超凡”

    无疑了。至于别的人们,则早在册子里一一注定,末路不过是一个归结:是问题的结束,不是问题的开头。读者即小有不安,也终于奈何不得。然而后来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赫克尔(E.haeckel)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我们将的续作者和原作者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鲁迅全集》第1卷第239页)

    鲁迅的这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胡适传简介 >胡适传目录 > 第六部分:整理国故与考证小说开创“新红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