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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乡野童年
口的;又如那装上斜角玻璃片的精美橱柜,可供摆放艺术品;再有那些小橱和衣橱,橱门还刻上代表他姓名的英文字母LhL。有些物件,像我女儿房里的小橱,一直到今天还保留着。他也保存着装在美丽的银色相框里的照片:仪态端正,穿着像个英国绅士,有夹袄、老式领带、硬领,穿条纹长裤,鞋子上还附有鞋罩。此外,他也是个讲究吃喝的人。同他一起用餐简直是一种享受。祖母善于烹调,烧得一手好菜。她把牛扒炸成褐色,仍保持鲜美多汁,再调以刚磨碎的豆蔻,伴着炸成金黄色但不油腻的薯条一起吃。对油腻,祖父是特别注意的。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奋斗成功的人,也是一个懂得享受人生的人。

    祖父跟外祖父蔡金鼎正好形成鲜明的对照。外祖父没受过正规英文教育,也不曾同英藉船长或华族糖王打过交道。他出身低微,1865年诞生在新加坡一个来自马六甲的福建人家庭里。他是经过一番刻苦奋斗,省吃俭用把钱储蓄起来之后,看准时机,投资在树胶和房地产而致富的。

    他连续娶过三个妻子。头两个先后谢世,第三个就是外祖母梁亚顺。她是个身材高大、肩膀宽阔健壮的客家妇女,来自荷属婆罗洲的坤甸。外祖母日常讲的是客家话和印尼马来语。她跟外祖父结婚时,是个育有两个孩子的年轻寡妇。她的第一个丈夫,在第二个孩子出生后不久逝世。她总共给蔡家生了七个孩子,在1935年离开人间。外祖父则于1944年日本占领新加坡期间撤手归西。

    我母亲是这桩婚姻的最早结晶。1922年在她15岁结婚时,两家的财力还算不错,她甚至有个小丫环陪嫁,作为嫁妆的一部分。这个丫环的工作,包括服侍女主人洗澡洗脚,同时给女主人穿鞋脱鞋。等到我四五岁开始懂事时,所有这些财富的象征,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然而我早年的美好记忆,却残留在我的旧照片中--我穿着从英国进口的过度讲究的西式童装,或是坐在价钱不便宜的童车里。

    外祖父在直落古楼的住家,是一座砖木结构的大浮脚楼,分成两部分。他和第三个妻子所生的孩子全部住在这座浮脚楼里。我母亲作为长女,跟父亲和五个孩子占用了一间大睡房。

    我不肯用功读书,父母亲很担忧。于是母亲给庆喜舅父一项任务,要他每天监督我准备隔天的功课。这样,每星期三次,晚餐过后我就得跟他一起坐上一个小时。就连当时的我也觉得在几个舅父当中他最没有学问,可是居然奉派来监督我做功课,那是多么荒谬啊。我也说不出这样的监督对我有什么好处。可是他毕竟是唯一有空的人,而且又是我舅父--华裔家庭通常是很讲究辈分的。

    在一个传统的华裔家庭里,结了婚的女儿,同丈夫和子女住在外家,通常不为社会所容。因为女儿的子女属于外孙,不能成为外家的成员。不过,在来自马六甲的土生华人当中,女儿住在娘家却是常有的事。外祖父一家就是一个例子。我们的家庭是一个相当快乐的大家庭。大家和和睦睦地住在一起,有时也免不了会发生摩擦,那多数是由孙儿们的顽皮和吵架引起的。

    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同三个弟弟、一个妹妹和七个表弟妹一起长大的。由于他们年纪比我小,因此我经常去跟邻近村落的华族渔民和马来人的小孩玩游戏。这个村子就在外祖父住宅对面的一条小巷里,有二三十间用亚答叶或锌板盖顶的木屋。平日,村里的渔民在大约200米外的实乞纳近海捕鱼。捕了一天的鱼后,他们会把缀上一个个软木浮子的渔网挂在我家后面的空地上晒干,然后用一种深褐色的液体染渔网。这种液体是用一种红树的皮榨出来的。

    小时候,我们取乐的方法很简单。我们捉蜘蛛,也捉褐色的身体光滑的quot;叩头虫quot;。这种虫的习性很怪。当你把它放在火柴盒上按它的背时,它便会磕头似地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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