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演变
义社会的路上去。
三
我们若把握住中国历史从春秋封建社会崩溃以后,常由一辈中层阶级的知识分子,即由上层官僚家庭及下层农村优秀子弟中交流更迭而来的平民学者,出来掌握政权,作成社会中心指导力量的一事实,我们不妨称战国为游士社会,西汉为郎吏社会。
武帝定制,凡进入国立太学的青年,其成绩优异者补郎,为服务宫廷一庞大侍卫集团。成绩较次者,各归地方政府为吏,为隶属于各行政首长下之各项公务人员。在地方为吏经过一段时期,由其私人道德及服务成绩,仍得经其所隶首长之考察选举,而进入中央为郎。政府内外一切官长,大体由郎的阶段中转出。因此战国的游士参政是无制度的,更较活动的。西汉之经由太学生补郎补吏的法定资历而参政,则是较凝固较有轨辙的。然在政治上虽有一套固定的制度,在社会上则并无一个固定的阶级,因此西汉社会依然是动进无定型的。
但不幸到东汉,而终于慢慢产生出一个固定的阶级来。一则当时教育不普及,二则书籍流通不易。在政府法律下,虽无特许某个家庭以政治上世袭的特殊权益,但此家庭只要把学业世袭了,在政治上的特殊权益,也就变相地世袭了。于是有东汉以下的世家大族所谓门第的出现。
门第势力,已在东汉中叶逐渐生长,此后又经黄巾之乱,三国鼎立的一段长时期纷扰,中央政府不存在,平民失却法律上之保护,各各依附到世家大族既成势力下求庇荫,经过相互间的私契约,一般平民从国家公民身份转变成门第的私户。那些世家大族,把私户武装起来,成为一自卫团体,一面筑坞,即犹堡垒,凭以自守,一面屯垦自给。依随他们的私户,则成为部曲或家兵。不像样不稳固的新政权,因要获得他们之归附,在事实困难上,只得承认他们相互间的私契约。于是政府与社会中间,隔着一道鸿沟,政府并不建筑在公民的拥护上,而只依存于世家。世家挟带私户,来与政府讲条件。直到西晋,昙花一现的中央政府不幸短命,五胡割据,东晋南渡,大批平民跟随大门第渡过长江。留在北方的,亦赖借大门第所主持的集体势力,而避免胡族政权之蹂躏。如是而社会上门第势力,无论南北,都更见壮大。
这一情形,却极像西洋史上蛮族入侵罗马帝国倾覆后的一段。而且那时印度佛教东来,宗教势力兴起,寺庙僧侣也掌握到社会上绝大一部分力量,为一辈平民所依附。因此近代研究中国史的,又有人说,中国真正的封建社会不在西周与春秋,而在魏、晋、南北朝。在此点上,遂引诱他们提起把西汉当作奴隶社会的兴趣了。
但我们进一步仔细推寻,则自见魏、晋、南北朝时代的门第社会,和西洋中古时代的封建社会,依然有它极大的相异处。最要的还在政治上。秦、汉大一统政府种种法理制度的传统精神,早在中国史上种下根深抵固的基础。三国、两晋、南北朝的中央政府,虽则规模不如秦、汉,但在政治观念上,依然还是沿袭秦、汉政府之传统。当时的大门第,虽则因缘时会,获得许多私权益。但在国家制度上,并未公开予以正式的承认。他们虽是大地主,但并不是封建贵族,因他们并没有政府正式颁赐的采邑。他们虽世代簪缨,但这是凭借一时的人事机缘,像九品中正制之类,却并不是政府特许的爵位世袭。而且在政府方面,还屡屡想把他们的私权益据理调整。当时政府本身,即是一个门第势力所支撑而形成的政府,而时时想裁抑门第,此即证明是秦、汉以来历史传统的潜存势力在发挥其作用。
我们还得一述当时农民的地位。春秋战国时的田租,大体是十分而税一。汉代更宽大,折半减收,法定的租额是十五税一。但实际征收又减一半,只是三十税一。而有些豪门的私租额,最高到十税五。因此政府的宽政,有些处达不到民间,而转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