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政治
非。在宋代是谏官在宰相旁边,来评论宰相的是非了。照理,政府各部分职务上的是非得失,各部分负责人都有发言权,谏官则专用来对皇帝谏诤的,那是宰相的一分职。本来用意,该是用相权来限制君权的,而现在则转成君权用来限制相权了。这一制度之转变,显见是出于皇帝之私心。而且谏官职分本来在评论是非,评论错了也不算违职,也不算犯法,如是则政府中横生了一部分一专持异见不负实责的分子,形成了谏官与政府之对立,即谏官与宰相之对立。但相权究竟即是君权之化身,后来宋神宗信用了宰相王安石,竭力想推行新法,而一辈谏官,横起反对,连神宗也无奈之何。这是皇帝自食其果了。再到后来,因谏官习气太横,太多是非,激起政治上反动,大家不理会他们的胡闹,终于台宫谏官,在政府里全不发生作用了,这又是谏宫之自食其果。可见一种政治,果是太不合理,它自己会失败,行不通。若说中国自秦以来传统政治,老是专制黑暗,居然得维持了两千年,那显然是不通人类历史公例的一种无知妄说了。
到明代,又索性把谏官废了,只留给事中,而给事中的职权也独立了。它的职权还是在审核皇帝诏旨,若给事中认为不合,可以把皇帝诏旨退还。在唐代,给事中本是宰相属员,不过帮助宰相把所拟诏旨,再加一番审核,审核有不是处,那道诏旨可以重拟。拟诏是宰相之权,审核依然是宰相之权,把一个权分两番手续来行使,这是审慎,不是冲突。但在明代则不然,一切政令从六部尚书发下,都须经给事中审核。给事中是分科的,吏部有吏部的给事中,兵部有兵部的给事中,户部有户部的给事中,这都是专门分职的。在职位上,他们是下级官,在名义上,他们只是参加意见。给事中的驳议,在当时名叫科参,是分类参加意见之义。但因他们是独立机关,只负发表意见之责,不负实际上行政利害成败之责。于是实际负责的长官,反而不得不接受他们的意见。万一不听科参意见,而闯出乱子,岂不是更长科参气焰,更增自己罪戾吗?于是不负责任的下级官,反而阴握了暗中的决定权,那不能不说是明代政制一失败。但明太祖废了宰相,也幸得有此一职,遂使皇帝和内阁大学士的诏令,也有行不下的阻碍,还是得失参半。
到清代,连给事中的职权也废止了,于是真成为皇帝专制,皇帝的命令,真可无阻碍地一直行下。在清代叫做台谏合一。在这时,政府里只有弹劾百官违法与不尽职的,再没有对政事发表意见,评论是非得失的,那岂不是政制上一大大的失败吗?就便利皇帝专制言,那也可算是胜利,非失败,但到头则落得一个大失败。满清一代的皇帝专制,终于是完全失败了。
六
现在把中国传统政治,扼要再加以一番综括的叙述。
(一)中国传统政治,论其主要用意,可说全从政治的职分上着眼,因此第一注重的是选贤与能,第二注重的是设官分职。
(二)因中国是一个大国,求便于统一,故不得不保留一举国共戴的政治领袖即皇帝。又因无法运用民意来公选,因此皇位不得不世袭。
(三)要避免世袭皇帝之弊害,最好是采用虚君制,由一个副皇帝即宰相来代替皇帝负实际的职务及责任。明清两代则由皇帝来亲任宰相之职,只不负不称职之责。
(四)政府与皇室划分,此直至清代皆然。
(五)政府与社会融合,即由社会选拔贤才来组织政府。
(六)宰相负一切政治上最高而综合的职任。
(七)选拔人才的责任,自汉至唐之辟举,交付与各级行政首长自行择用其属员。考试权交付与礼部与吏部,宋代以后则专在礼部。
(八)考课成绩升黜官吏权则交与吏部。
(九)监察弹劾权交付与特设的独立机关。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