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休谟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76)是哲学家当中一个最重要的人物,因为他把洛克和贝克莱的经验主义哲学发展到了它的逻辑终局,由于把这种哲学作得自相一致,使它成了难以相信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代表着一条死胡同:沿他的方向,不可能再往前进。自从他著书以来,反驳他一向是形而上学家中间的一种时兴消遣。在我来说,我觉得他们的反驳没有一点是足以让人信服的;然而,我还是不得不希望能够发现比休谟的体系怀疑主义品味较差的什么体系才好。
休谟的主要哲学著作《人性论》(treatise of ure)是1734年到1737年间,他在法国居住的时候写的。前两卷出版于1739年,第三卷出版于1740年。当时他很年轻,还不到三十岁;他没有名气,而且他的各种结论又是几乎一切学派都会不欢迎的那种结论。他期待着猛烈的攻击,打算用堂堂的反驳来迎击。殊不料谁也不注意这本书;如他自己说的,“它从印刷机死产下来。”他接着说:“但是,我因为天生就性情快活乐天,不久便从这个打击下恢复过来。”他致力散文的写作,在1741年出版了第一集散文。1744年,他企图在爱丁堡大学得到一个教授职位未成;在这方面既然失败,他先作了某个狂人的家庭教师,后来当上一位将军的秘书。他有这些保证书壮了心气,再度大胆投身于哲学。他略去《人性论》里的精华部分以及他的结论的大多数根据,简缩了这本书,结果便是《人类理智研究》(Inquiryin to unding)一书,该书长时期内比《人性论》著名得多。把康德从“独断的睡梦”中唤醒过来的就是这本书;康德好像并不知道《人性论》。
休谟还写了一本《自然宗教对话录》(Dialogues Concern ing Natural Religion),他在生前未予发表。按照他的指示,这书在1779年作为遗著出版。他写的《论奇迹》(Essay onMira cles)成了名作,里面主张奇迹这类事件决不会有适当的历史证据。
在1755年和以后若干年间出版的他的《英国史》,热中证明托利党员胜过辉格党员,苏格兰人优于英格兰人;他不认为对历史值得采取哲学式的超然态度。1763年他访问巴黎,很受philosophes(哲人们)器重。不幸,他和卢梭结下友谊,和他发生了著名的口角。休谟倒表现得忍让可佩,但是患有被害妄想狂的卢梭坚持跟他一刀两断。
休谟曾在一篇自拟的讣闻即如他所称的“诔词”里,叙述自己的性格:“我这个人秉质温和,会克制脾气,性情开朗,乐交游而愉快;可以有眷爱,但几乎不能存仇恨;在我的一切情感上都非常有节度。即便我的主情——我的文名欲,也从来没使我的脾气变乖戾,尽管我经常失望。”所有这些话从我们对他所知的一切事情都得到了印证。
休谟的《人性论》分为三卷,各讨论理智、情感和道德。
他的学说中新颖重要的东西在第一卷里,所以下面我仅限于谈第一卷。
他开始先讲“印象”和“观念”的区别。它们是两类知觉,其中·印·象是具有较多的力量和猛烈性的知觉。“我所谓的观念,意思指思考和推理中的印象的模糊心像。”观念,至少就单纯观念的情况说,和印象是类似的,但是比印象模糊。
“一切单纯观念都有一个单纯印象,和它相似;而一切单纯印象都有一个相应的观念。”“我们的所有单纯观念在首次出现时全是由单纯印象来的,这种单纯印象与该单纯观念相应,而该单纯观念确切代表这种单纯印象。”在相反方面,复合观念未必和印象相似。我们没见过带翅的马而能想像带翅的马,但是这个复合观念的·构·成·要·素全是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