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黑格尔
那是一种跟普通所说的逻辑完全不同的东西。他的看法是:任何平常的谓语,如果把它认作是限定“实在”全体的,结果它就是自相矛盾的。我们不妨举巴门尼德的学说:唯一实在的“太一”是球状的,作为一个粗浅的实例。任何东西如果没有边界便不会是球状的,而除非它外部有什么(至少有虚空间),它才可能有边界。因此,假定整个宇宙是球状的,便自相矛盾。(如果把非欧几里得几何抬出来,对这个议论未尝不可以有异议,但是这议论作为一个说明例子,也算可用了。)
或者,我们来举另一个更粗浅的实例——过于粗浅了,远不是黑格尔会使用的。你可以说甲君是一个舅舅,这没有明显矛盾;但是假使你要讲宇宙是舅舅,你就会陷入难局。所谓舅舅就是一个有外甥的人,而外甥是与舅舅分立的人;因此舅舅不会是“实在”全体。
这个实例或许也可以用来说明辩证法,辩证法是由正题、反题与合题组成的。首先我们说:“实在是舅舅”。这是“正题”。但是存在舅舅就暗含着存在外甥。既然除“绝对”而外任何东西都不真存在,而我们现在又保证存在外甥,所以我们不得不断言“绝对是外甥”。这是“反题”。但是这和“绝对”是舅舅的看法有同样的缺陷;于是我们被迫采取这个看法:“绝对”是舅舅和外甥构成的全体。这是“合题”。但是这个合题仍旧不圆满,因为一个人必须有个姊妹作外甥的母亲,他才能当舅舅。因此,我们被迫扩大我们的宇宙,把姊妹连姊夫或妹夫都包括进去。据主张,照这种方式,仅凭逻辑力量就能不停地驱使我们从有关“绝对”提出的任何谓语达到辩证法的最后结论,那叫作“绝对理念”。在整个这过程当中,有一个基础假定,即任何事物若不是关于整体“实在”的,就不可能实际真确。
这个作为基础的假定有一个传统逻辑上的根据,传统逻辑假定每个命题都有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按照这种看法,一切事实都是说某物具有某性质。所以可见“关系”不会是实在的,因为关系涉及的不是一件而是·两·件事物。“舅舅”是一个关系,一个人可以当了舅舅而不知道这回事。在这种场合,从经验观点看来,这人没有由于当了舅舅而受到任何影响;如果我们把“质”字理解为撇开他与其他人和物的关系,为描述他本身而必需的某种东西,那么这人毫不具有以前所没有的质。主语、谓语逻辑能够避免这种困难的唯一方法就是讲,这事实不单只是舅舅的性质,也不单只是外甥的性质,而是舅甥所成的全体的性质。因为除“全体”而外一切东西都和外部事物有种种关系,可见关于个别的事物无法谈任何完全真的事,事实上唯有“全体”才是实在的。这点从下述事实可以比较直接地推出来:“甲和乙是两个”不是主语谓语命题,因此基于传统逻辑来说,不会有这种命题。所以世界上不存在两个事物,因此唯独看作统一体的“全体”是实在的。
以上的议论黑格尔并没有明白叙述,而是隐含在他的体系之中,同样也隐含在其他许多形而上学家的体系中。
举几个黑格尔的辩证方法的实例,也许可以使这方法容易理解一些。他在他的逻辑的议论开头先假定“绝对是纯有”;我们假定它就·是纯有,而不加给它任何质。但是不具有任何质的纯有是无;于是我们达到反题:“绝对即是无”。从这种正题和反题转入合题:“有”与“非有”的合一是“变易”,所以说“绝对是变易”。这当然也不行,因为变易必得有什么东西变易。这样,我们对“实在”的见解通过不断改正以前的错误而发展,所有这些错误都是由于把有限的或有界限的某物当成好像可以是全体,从这种不适当的抽象化产生的。“有限物的界限不单是从外界来的;它自身的本性就是它被扬弃的原因,它借本身的作用转变成它的对立面。”
照黑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