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约翰·杜威
开展。
到此为止,我跟杜威意见一致。而且我和他意见一致的地方还不止于此。在开始讨论我和他意见相左之点以前,关于我个人对“真理”的看法我要略说几句。
头一个问题是:哪种东西是“真的”或“假的”呢?最简单不过的答案就是:句子。“哥伦布在1492年横渡了大洋”是真的;“哥伦布在1776年横渡了大洋”是假的。这个答案是正确的,但是不完全。句子因为“有意义”,依情况不同或真或假,而句子的意义是与所用的语言有关的。假如你把关于哥伦布的一个记述译成阿拉伯文,你就得将“1492年”改换成回历纪元中相当的年份。不同语言的句子可以具有相同的意义,决定句子是“真”是“假”的不是字面,而是意义。你断言一个句子,你就表达了一个“信念”,这信念用别种语言也可以同样表达得好。“信念”无论是什么,总是“真的”或“假的”或“有几分真的”东西。这样就迫使我们不得不去考察“信念”。
可是一个信念只要相当简单,不用话表达出来也可以存在。不使用言语我们便很难相信圆周和直径的比大约是3.14159,或相信凯撒决心渡过卢必康河时决定了罗马共和政体的命运。但在简单的情况,不表诸言语的信念是常见的。例如,假设当你下楼梯时关于什么时候下到了底这件事你出了错:你按照适合于平地的步态走了一步,扑通一交跌下去。结果大大吓了一跳。你自然会想,“我还以为到了底呢”,其实你方才并没有想着楼梯,不然你就不会出这个错了。你实际还没有下到底,而你的肌肉却照适合于到底的方式作了调节。
闹出这个错误的与其说是你的心,不如说是你的肉体——至少说这总是表达已发生的事情的一个自然讲法。但事实上心和肉体的区别是个不清不楚的区别。最好不如谈“有机体”,而让有机体的种种活动划归心或肉体这件事悬置不决。那么就可以说:你的有机体是按照假使原来到了底层就会适宜、但实际上并不适宜的方式调节了。这种失于调节构成了错误,不妨说你方才抱有一个假信念。
上述实例中错误的·检·验为·惊·讶。我以为能检验的信念普遍可以这样讲。所谓·假信念就是在适当情况下会使抱有那信念的人感到惊讶的信念,而·真信念便没有这种效果。但是,惊讶在适用的场合下虽然是个好的判断标准,却表示不出“真”、“假”二词的·意·义,而且它也并不总适用。假设你在雷雨中走路,心里念叨“我料想我根本不会遭雷殛”。紧接着你被雷殛了,可是你不感到惊讶,因为你一命呜呼了。假使有朝一日果然如詹姆士·靳斯爵士似乎预料的那样,太阳炸裂了,我们全都要立即死亡,所以不会惊讶,但是如果我们没料到这场巨祸,我们全都出了错误。这种实例说明真和假的客观性:真的(或假的)事物是有机体的一种状态,但是一般说根据有机体外部发生的事件而是真的(或假的)。有时候要确定真和假能够进行实验检验,但有时候不能进行;如果不能进行,仍有旁的手段,而且这种手段还很重要。
我不再多阐述我对真和假的看法,现在要开始研讨杜威的学说。
杜威并不讲求那些将会是绝对“真的”判断,也不把这种判断的矛盾对立面斥之为绝对“假的”。依他的意见,有一个叫“探究”的过程,这是有机体同它的环境之间的相互调节的一种。从我的观点来看,我假令愿竭尽可能跟杜威意见一致,我应当从分析“意义”或“含义”入手。例如,假设你正在动物园里,听见扩音器中传出一声:“有一只狮子刚跑出来了”。在这个场合,你会像果真瞧见了狮子似地那样行动——也就是说,你会尽量快快逃开。“有一只狮子跑出来了”这个句子·意·味·着某个事件,意思是说它促成的行为同假使你看见该事件,该事件会促成的行为一样。概括地讲